傳統的治安巡邏,巡邏的路線、時間、頻率、密度都不盡合理,巡邏人員分不清主次,找不到重點,只是根據經驗進行巡邏,警力重復浪費,往往事倍功半;加之部分巡邏人員責任心不強,存在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應付思想,致使巡邏工作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被動性。“電子巡邏”系統能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巡邏情況,可以準確地記錄巡邏人員的巡邏時間、次數及線路,且具有布線靈活、操作簡單和針對性強的特性,對于監督、規范和提高公安機關治安巡邏工作極具借鑒價值。同時,“電子巡邏”系統能夠依托計算機信息網絡,做到資源共享,具有極強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空間,正是新時期公安機關加強對巡邏防范工作的有利載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