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滲漏毀物業門禁系統業主賠償2045元
作者:上海青年報
日期:2007-03-04 11:41:47
摘要:水管滲漏毀物業門禁系統業主賠償2045元
關鍵詞:門禁考勤
裝潢埋管滲漏毀壞門禁,業主被判賠償公共設備。2月17日,上海市靜安法院對上海達安物業公司狀告胡女士財產損害賠償一案,下發了一審判決書:由胡女士賠償該物業公司修理大樓門禁系統費用2045元。
胡女士是上海達安物業公司管理的本市某小區業主,4年前她辦妥了入住手續后,委托水管材料供應商安裝了室內冷熱水管。
2005年1月下旬,達安物業公司將胡女士告上法庭,稱自2003年12月起,由于胡女士家滲水導致該小區5號、6號大樓門禁系統損壞,相關電子設備無法再行使用,物業公司先后幾次替換損壞的變壓器和印刷電器板,共計支付了2045元材料費和人工費,要求胡女士予以賠償。
法庭上,胡女士不回避自己房屋漏水的事實,但認為自己正在與裝潢商品銷售商進行訴訟,若物業公司能夠證明屬自己漏水造成了該損失,愿意如數賠償。
法院認為,根據胡女士訴裝潢商品銷售商一案中的“房屋質量檢測報告”中的專家鑒定分析,排除裝修時人為因素損傷水管的可能,滲漏水與熱水管材質缺陷以及給水銅管安裝敷設不當等因素有關。胡女士在接收和裝修上述房屋后,出現了大量漏水現象,損壞了物業公司訴稱的那些電子設備,遂判決胡女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