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電梯管理系統專利糾紛案塵埃落定
有“中國IC專利第一案”之稱的深圳旺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旺龍公司)“智能卡電梯管理系統及方法”專利權糾紛塵埃落定,深圳市中級法院日前作出判決,依法維護專利持有人旺龍公司的知識產權,責令有關侵權人立即停止侵害旺龍公司的IC專利權,并向專利權人償付經濟損失30萬元。
旺龍公司是國內最早介入非接觸智能IC卡系統領域的專業制造商之一,也是目前國內屈指可數的專業智能IC卡設備供應商,曾成功承辦珠海航展IC卡門禁系統、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稅控系統等大型IC卡系統項目。5年前,該公司發明了“智能卡電梯管理系統及方法”,并于2002年10月23日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正式授權。該智能電梯系統具備刷卡直達、屏蔽閑雜人員特點,從而實現了使公用電梯變成私家電梯的智能安全控制功能。
旺龍公司的發明專利技術投入使用后,市場上的仿冒產品也隨之大量涌現。2002年底,旺龍公司發現,在深圳福田區車公廟的招商銀行大廈內,電梯的控制方法與自己已取得的專利完全相同。該電梯的所有權者為深圳市匯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招商銀行,而該電梯控制方法的授權者為深圳科松電子有限公司。他們還發現,科松公司除在招商銀行大廈電梯上使用該方法外,還在全國各地進行銷售。旺龍公司認為科松公司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遂將以上三方告上了法庭。
對旺龍公司的指控,科松電子聲稱涉訴專利并不具備新穎性與創造性,科松電子在該專利申請之日前就已經在生產類似電梯管理系統,應對該專利享有先用權。為此,科松電子還專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無效復審。本案的另兩名被告——匯勤物業與招商銀行,也都表示只是產品的管理方與使用者,購買的途徑是完全正當合法的,故不存在任何侵權行為。
 
  旺龍公司的專利權案,因事關IC智能卡專利權,專業性強、案情復雜,曾在我國IC界產生較大反響。IC業界人士認為該案具有指標意義,稱其為“中國IC專利第一案”。   經過歷時近兩年的調查和審理,并邀請相關專門機構進行司法鑒定,深圳市中級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為被告科松公司制造銷售了電梯控制系統中的電梯控制器,該專用產品構成完整的原告專利所指向的智能卡電梯管理模塊。旺龍公司請求判令被告招商銀行停止使用原告的專利產品進行電梯樓層控制的行為,被告科松公司停止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并銷毀庫存侵權產品的請求,理由正當,且符合法律規定。而被告匯勤公司維護、養護、管理電梯的行為,是基于被告招商銀行的委托,并不是侵權的電梯控制系統的所有人,故不構成侵權。為此,法院判令科松公司停止生產、銷售智能電梯控制器的行為并賠償30萬元,招商行為停止使用有關侵權智能卡電梯控制系統進行樓層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