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快培育發展物聯網與高端裝備進程
作者:國脈物聯網
日期:2011-08-29 09:31:18
摘要: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浙江省力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15年達到5000億元左右,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2%左右,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浙江省生產總值的比重接近20%。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浙江省力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15年達到5000億元左右,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2%左右,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浙江省生產總值的比重接近20%。
《實施意見》提出,按照生物、新能源、物聯網、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海洋新興產業及核電關聯產業等九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明確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重點領域、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制訂落實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加強培育扶持,推動產業發展。把省級產業集聚區、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作為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主陣地來規劃建設,要求其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園區)、產業集群示范區則要求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各地抓好已明確的3個左右的重點發展領域,避免盲目發展和無序競爭。《實施意見》還從科技創新、市場培育、大項目大企業建設、財稅政策、金融政策、土地和環境資源及體制創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的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提出,按照生物、新能源、物聯網、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海洋新興產業及核電關聯產業等九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明確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重點領域、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制訂落實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加強培育扶持,推動產業發展。把省級產業集聚區、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作為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主陣地來規劃建設,要求其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園區)、產業集群示范區則要求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各地抓好已明確的3個左右的重點發展領域,避免盲目發展和無序競爭。《實施意見》還從科技創新、市場培育、大項目大企業建設、財稅政策、金融政策、土地和環境資源及體制創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的具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