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居民可自行建設小區監控系統

歷經一年修訂,新的《昆明市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對昆明市居民住宅區的技防系統建設和可能泄露公民隱私的一些建設行為進行了規范,還規定小區、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主要出入口不安裝監控設備將被處以300元以上至2萬元以下不等的罰款。
賓館客房內禁止安裝監控系統
針對居民小區,《規定》中規定,除了廣場、文體場館、娛樂場所、大型商場、星級賓館飯店、醫院、學校、幼兒園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重要部位應當建立技防系統外,居民住宅區也應配置技防系統,并且要加大對居民住宅區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管理力度。《規定》中明確,未建立技防系統的居民住宅區,其技防系統由住宅區內的居民自行建設,或者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建設和維護,相關費用由住宅區內的居民共同承擔。
針個人隱私方面,《規定》明確,監控攝像頭的設置必須限于公共場所,禁止在賓館和旅館的客房內,公共浴室、公共衛生間、更衣室、試衣間、哺乳室等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語音圖像信息系統。否則也將對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責任人,處2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技防體系納入城市基建項目
為減少治安防控盲區,《規定》將城市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納入城市基礎建設內容,在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治安復雜地段、城際出入口、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區域的技防系統,由投資建設單位納入項目統一預算負責投資建設并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最大限度減少治安防控盲區,實現對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的利用最大化。
《規定》對涉及系統運行、維護和管理方面,增加和完善了部分條款。《規定》明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治安復雜地段、城際出入口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區域的技防系統,由投資建設單位納入項目統一預算負責投資建設。管理單位、居民住宅區自行建設的技防系統,應當預留與公安機關聯網的接口。
全市已有13萬個監控系統
《規定》還增加了相關處罰條款,管理規定第六條明確,學校、銀行、醫院、博物館、幼兒園、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必須建立相應的技防系統,違反規定的非營利單位將被處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營利性單位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從政策法規上保障市民的公共安全。
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李玉龍介紹,視頻監控系統的不斷完善,不僅在治安防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也提升了市民的安全感。《規定》的施行將有利于加快推進相關建設,居民小區技防系統建設也將逐步完善。目前,全市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數量已達到13萬余個,三年內全市監控系統將達到20萬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