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發展NFC移動支付堅持市場主導模式
2013年9月5日,2013中國國際金融展在北京展覽館舉行,同時,第十四屆中國金融發展論壇于5日-6日召開,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部高級經理吳偉在演講中表示,發展NFC移動支付的兩大策略,第一就是以市場為主導的發展模式,這個發展模式底下有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自用的NFC基建,最主要要盡快的把服務推出市場,第二個階段就會擴展到互聯互通。
第二,制定共同的標準跟指引,按照國際上或者行業通用的標準為基礎,安全要求就是給所有的發行商一個一致的監管要求,操作指引是給所有的發行商,他們推出業務的時候能夠給用戶一個一致性的用戶體驗,方便用戶習慣使用這個新服務的使用。

附嘉賓發言實錄:
吳偉:各位領導,各位來賓,早上好!首先,謝謝主辦單位邀請讓我在這里有機會跟大家介紹今天建構多樣化的零售支付新時代這個題目。同時,多謝之前的各位嘉賓,因為他們都把這個題目說的很清楚了,下面我做一個簡單的匯報。
接下來我會先給大家介紹零售支付市場的發展,接下來是移動支付,接下去是儲值支付產品的一個介紹。零售支付產品迅速的發展,最開始是有電子支付,開始用支付卡,用非接觸的形式作為公交或者性收的使用。接下來是網上支付的發展,隨著智能手機近年的發展,移動支付越來越成為我們的業務。香港700萬人的城市里頭,將近每人有3張儲值卡。之前儲值卡主要作為公交的使用,現在將近50%的使用已經擴展到零售。
在全球來說,電子支付跟流動支付也增長迅速,電子支付在過去五年增長了一倍,移動支付的基數比較低,但是它增長的更猛。在這個環境下,我挑了移動支付跟儲值卡支付跟大家介紹,移動支付方面,在香港我們是具備了發展NFC移動支付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點:第一、非接觸支付的認受性很高,香港85%的非現金交易都是通過非接觸支付進行。第二、智能手機的滲透率高,預計2013年90%運到香港的手機均為智能手機。作為監管機構,我們發展NFC移動支付我們長遠的目標就是讓市民受惠于新科技帶來的便利,同時確保使用安全。就是一臺手機同時可以放不同銀行的支付卡在里頭,轉臺容易,換臺容易,從一個運營商,換到另一個運營商,希望支付的服務可以繼續。換機方便,一樣的道理,從一臺手機,換到一個別的手機,我希望這個服務可以繼續的使用。最后,就是嚴謹保安,這個保安就是交易數據的保安,支付卡資料的保安,還有交易流程當中使用的安全、穩健、可靠。
有了這個發展目標,發展NFC移動支付,剛才的演講嘉賓提到,它有遇到一定的挑戰。比如一個復雜的生態環境系統,這里包括服務的發行商,比如銀行,或者第三方的發行機構,運營商,商戶,手機商、設備供應商,還有發卡的組織,它的發展步伐不一樣,所以這里面有一個協調的問題。同時,也有不同形態的產品,剛才大唐提到,它有不同的形態,比如放在SIM里頭,放在SD卡里頭的,外掛的,或者是蘋果的屬地卡,或者是放在手機里頭的模塊。不同的產品如何達到互聯互通,這也是一個要處理的問題。第三、安全的疑慮,對于任何一個新的創新服務,使用者、消費者都會對保安特別敏感,所以要客服安全的引領,我們作為一個監管機構要特別的注意。我們發展NFC移動支付的策略,第一就是以市場為主導的發展模式,這個發展模式底下有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就是自用的NFC基建,最主要要盡快的把服務推出市場,第二個階段就會擴展到互聯互通,因為大家都需要接觸最大的客戶群,比如一個銀行,它可以去到不同運營商,不同運營商使用不同的手機也可以下載它的服務,同時一臺手機它的運營存在多種銀行的支付卡,或者信用卡,或者儲值卡。第二個階段,制定共同的標準跟指引,這個是按照國際上或者行業通用的標準為基礎,安全要求就是給所有的發行商一個一致的監管要求,操作指引是給所有的發行商,他們推出業務的時候能夠給用戶一個一致性的用戶體驗,方便用戶習慣使用這個新服務的使用。
接下來簡單的介紹儲值卡產品,就是預付卡一般的發展。在香港這個儲值卡跟這里一樣也是發展的很迅速,我們就為這一類新的產品定下了以下的政策目標。第一、加強儲值卡產品及零售支付系統運作的安全和穩健。第二、保障用戶注入儲值卡支付產品的儲值金額。怎么達到這個目標呢?第一、針對儲值產品,我們會推行一個發牌的制度,而針對零售支付系統,對于大的系統我們會指定它接受監管。在發牌制度下,所有發行這個產品必須領牌,發牌的準則必須是一個香港注冊的公司,主要的業務是儲值支付產品,最低的資本要求是港幣2500萬,比如還有管理人員的自各,風險管理的要求,防止清洗黑錢的要求,這都是我們考慮的重點。因為這個服務是銀行或者非銀行推動來的,針對銀行,銀行不需要再申領這個牌照,同時單一用途的儲值支付產品不需要申領牌照。此外,我們也有一個豁免領牌的權益,針對小型的多用途的儲值卡,我們也有權利去豁免。
整個發牌的制度最主要的重點就是對儲值金額的管理,儲值的金額必須跟發行機構的資金分開,并且百分之百全數保障,這個保障可以是銀行的擔保,或者是一個信托的帳戶,或者是一個保險(放心保)。那個發行機構對于這筆錢,它的投資計劃必須跟我們是相符,比如他不可以拿去投資房地產。這個儲值的產品最高的存儲金額是多少呢?基本長我們有一個規定,但是按個別的計劃,我們可以有一個上限。對于零售支付系統,我們會制定某一些大的系統去監管,怎么才會符合這個挑戰呢?第一、它的香港運營提供零售支付服務,處理港元或者其他貨幣。另外,這個系統假如它對香港的金融穩定,香港支付系統的信息,或者商業活動有影響,這個才會給我們指定監管的對象。這一類的零售支付系統包括信用卡、收單行、或者網上支付的平臺。假如一個系統給我們指定要監管,它要達到什么責任呢?第一、符合安全效率的要求,這個是針對系統的。第二、它必須要有適當的運作的規則。因為很多這樣的零售支付系統在國外已經運行,假如它在國外也能收到有效的監管,相關的責任我們部分會豁免。
總結一下,作為一個監管機構,我們會以保障用戶確保支付系統的穩健作為我們工作的重心,以建立用戶對創新服務的信心。最后,平衡過渡監管和缺乏監管帶來的風險,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