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后有了“犯罪記錄” 被證清白后記錄只能更正不能刪除
丟失身份證,被犯罪分子利用流竄作案。雖然被證清白,但這段記錄在公安網絡系統中只能更正,不能刪除。
近日,沈陽法院系統介紹了一起因為身份證丟失,給自身帶來麻煩的案例。
有戶籍民警表示,建立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系統,技術上不存在難題,關鍵是如何與金融、電信、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聯動。
身份證丟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趙一(化名)是一個熱心民間志愿者活動的市民。盡管其在志愿者活動中口碑頗好,但后來卻被多個志愿者組織拒絕。經問詢,趙一得知自己竟有犯罪記錄。
自己安分守己,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呢?
他找到多個部門要求證明清白,但苦于不知道是哪個部門將自己“犯罪記錄”信息輸入網絡系統,無奈之下,他起訴政府要求撤銷其“犯罪記錄”。
法院受理案件后經多方證實,趙一是清白的。原來,當年嫌疑人撿到趙一遺落的居民身份證后流竄作案,并用該身份證開房等。
公安機關將嫌疑人列為網逃,網逃名字就是“趙一”。
隨著嫌疑人落網,其利用撿到的趙一的身份證流竄作案事實清晰,然而,辦案單位沒能及時更新這一信息,導致身份證真正的主人趙一成了所謂的犯罪嫌疑人。
事實清楚,但趙一的“洗白”之路并不容易,這不僅因為網絡系統需要審批到公安部,而且系統沒有刪除程序,只能更正,這段更正記錄將伴隨趙一之后的生活。
民警:系統關鍵在于公安與社會應用部門聯動
身份證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案例并不鮮見。沈陽皇姑警方曾破獲一起騙領銀行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網上購買丟失的身份證,然后利用與身份證照片長相相似去銀行辦理銀行卡,再將銀行卡賣出。
辦案人員表示,銀行卡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來洗錢或者從事電信詐騙轉賬。
丟失身份證在“黑市”形成鏈條,給丟失身份證的人帶來了諸多潛在隱患。
近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年底前將建立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系統,同時建立健全與金融、電信、交通、鐵路、民航等社會應用部門的聯動機制,共同做好身份證查驗核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丟失、被盜身份證被不法分子冒用。
沈陽幾位戶籍民警表示,建立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信息管理系統不存在技術難題。
現行身份證均有IC卡,可以在補辦的身份證IC卡里輸入暗碼,這樣之前丟失的身份證就作廢了。關鍵是警方這套系統要與金融、電信、交通、鐵路、民航等社會應用部門聯動,也就是這些部門終端系統需能夠讀出補辦和丟失身份證的區別來。
所謂暗碼,就是在現有身份證號碼后再加幾位,比如01就是補辦一次,02就是補辦兩次……這一暗碼不在身份證上出現,而是以電子信息形式存于IC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