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闖紅燈別拿個人隱私說事
2017年4月17日,廣東深圳,深圳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界處15日上線一套“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行人闖紅燈能被抓拍,并被識別出身份。
對闖紅燈者進行人臉識別,并且在大屏幕實時曝光,這種行為不僅是對闖紅燈者的一種懲罰,也可以起到震懾效果,倒逼公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但是一些人總是習慣性地質疑這種公開曝光行為涉嫌侵犯個人隱私,殊不知,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執法面前,沒有絕對的個人隱私。要確保個人隱私安全,其基本前提是遵守法規,這樣就不會擔心信息安全。
采取人臉識別的方式抓拍交通違法行為,對違法者進行實時曝光,這種行為,很容易讓人想到公民的個人隱私,沒錯,這種將違法者的身份和頭像等信息公布在大街上的行為,的確可能侵犯到公眾的個人隱私,但是這是在公眾違法之后才出現的結果,也就是說,行人闖紅燈的行為在前,人臉識別和曝光在后,曝光行為是在違法行為之后才產生的,是違法行為導致的結果,因此,要想保護個人隱私,不被當眾曝光,行人首先要做到遵守法規,不闖紅燈,自然不會被曝光,因此,行人因為闖紅燈而被曝光,不能怪罪這種管理和懲罰手段,應該反思自己的違法違規行為,這才是正確的方式,也是最重要的。
中國式過馬路一直是公眾十分關心的話題,不僅危害著公共交通安全,也將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險中,長期以來,這種集體扎堆過闖紅燈的行為,都是很多地方交通安全整治的一大難點,由于這種行為存在著取證難等因素,導致一些人屢試不爽,頻頻走出違法行為,如今,深圳交警部門上線“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對闖紅燈行為進行實時抓拍和曝光,這種執法方式不僅是對公眾的一種震懾,也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對闖紅燈行為起到震懾和遏制效果,這是正常的執法行為,是對交通安全的維護,與侵犯個人隱私沒有絲毫關系。
其實,很多時候,沒有絕度的隱私保護,尤其對于這種執法行為來說,在法律面前,勢必是要犧牲所謂的個人隱私權的,生命安全和個人隱私哪個重要,想必每個人都有一個理性的認識。保護個人隱私不是執法的攔路虎,也不是違法的擋箭牌。退一步說,只要這些資料沒有外泄,沒有用于一些不法途徑,沒有給違規者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就是對隱私最大的保護。
因此,曝光交通違法行為,和保護個人隱私并不矛盾,也不抵觸,甚至沒有任何關系,治理交通違法,別拿個人隱私說事,因為,這本身就是兩碼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