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任:互聯網金融與“P2P屬地監管”存在矛盾,建議嚴格準入市場標準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天任擬提交《關于構建互聯網金融長效管理體制,穩定金融安全的建議》(下稱“建議”),建議嚴格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標準。
張天任提出,以網絡信息技術為驅動的互聯網金融新業態,對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滿足多元化金融服務等方面,具有巨大的潛力和價值。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新業態的特點,監管滯后于市場創新,部分從業者法律意識、合規意識淡薄等。一段時間以來,互聯網金融領域出現不少亂象,有些機構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傳銷,不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也嚴重威脅了國家的金融安全。
“建議”提到,以2018年頻頻“暴雷”的P2P網絡借貸平臺為例。P2P的定位原本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投資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是信息中介,但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經營者通過私設資金池、拆標打包、期限錯配等,提供增信服務,異化為信用中介。再加上內部風控無法有效落實,有的平臺甚至淪為了赤裸裸的“龐氏騙局”。
2018年6、7月份,平均每天都有兩三家P2P公司倒閉或跑路;2018年7月份,P2P投之家平臺因涉嫌集資詐騙被警方立案,由此牽出網貸行業最大的一起連環詐騙,涉及人人愛家、投之家、天天財富等十多家平臺,吸納投資總額超過640億元,很多投資者血本無歸,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互金領域的亂象,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201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七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拉開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大幕。截至目前,專項整治工作仍在有序推進,存量風險正在有序化解,增量風險也得到有效管控,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得到了遏制。
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系統性風險仍未得到完全釋放,新的風險點和風源點正以現金貸、套路貸、ICO、STO等形式出現,過度借貸、暴力催收、超高費率、侵犯個人隱私等仍屢禁不止。監管體制上,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體制相比,最大的特征是跨區域經營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這與“P2P屬地監管”存在矛盾,客觀上造成了監管難度大,追債成本高。
建議指出,互聯網金融的專項整治依然任重道遠,從“集中整治”到“常規監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穩金融”,三大攻堅戰中最重要的一條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為穩定金融秩序,有效化解風險,維護投資人權益,必須構建長效管理體制,將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公司納入更嚴格的監管范圍。
對此,張天任提出四個建議:
一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制定“金融信息中介”的標準,出臺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準入條件,從目前的備案制過渡到準入制。對涉及到公眾投資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實施前置審批,只有通過嚴格的審批后才能從事相關業務,并納入監管范圍,實施穿透式監管,防止監管套利。
二是加強聯合執法力度。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采取零容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加大追討力度,為金融與科技的融合發展營造良好健康的環境。
三是壓實屬地監管職責。建議以省級地方監管機構為互聯網金融監管主體,落實屬地監管部門擔負第一責任;以從事互聯網金融法人為監管對象;同時要積極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構建以行政監管為主,行業自律為輔的長效監管體制。
四是建設信息預警平臺。建議有關部門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監測平臺,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切實做到事前有準入、事中有預警、事后有執法的健全完善的管理體制,推動互聯網金融的規范有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