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網御星云:數據要素安全體系構建三步曲之數據交易市場安全
數據交易市場安全主要保障數據交易過程中的安全。2015年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提出“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強調“要制定數據資源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相關制度”;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以下簡稱《數據安全法》)的施行,再次肯定了數據交易在國家大數據戰略中的法律地位。
《數據安全法》中“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等諸多條款中均涉及數據交易安全相關內容,強調從國家和法律層面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數據安全法》加速推動數據交易流通的同時,也明確了數據安全主管機構的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協同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力促數據交易合法合規。
數據流通交易面臨的挑戰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設立17家數據交易平臺。數據交易平臺是數據資產市場化運營平臺,由數據提供方、數據消費方、運營監管方、數據中介等數據要素市場參與主體共同構建的數據新型要素市場體系,使每個市場主體可以平等獲取、自由買賣、公平交易、智能結算,實現可持續、自循環、平衡的數據交易市場。然而隨著數據流通交易日益頻繁,其面臨的安全風險和問題也逐漸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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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新場景交易面臨安全風險
數據交易是新場景,傳統網絡安全只具備等級保護基礎合規安全,重點在網絡側,沒有數據交易安全的考慮。同時,當前數據交易過程缺乏必要監管手段。數據交易是數據流通價值的體現,數據運營者應當對數據的流通、加工、利用、交易等過程進行審計存證和合規監管,否則一旦發生數據威脅事件,數據支付流通過程的風險責任難以監管。
● 數據泄露風險不斷加劇
數據資源利用人員相對分散,網絡安全的防護重點也從防范外部惡意攻擊人員,轉移到防范內部人員竊取泄露,但由于缺乏相應的防護技術手段,這種情況對違規數據操作很難定位跟蹤。
● 數據支付過程全周期面臨安全挑戰
在實際生產中的用戶行為、交易行為、用戶行為及交付、支付等過程往往跨業務、跨區域,無法將大量的非結構化數據與結構化數據進行統一、整合。如何對跨業務流程數據進行關聯分析,并全面實時地給出分析結果,也是數據交易流通需要面臨的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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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交易市場安全建設思路
在數據流通共享、交易的背景下,網御星云遵循“統一、開放、法治、安全、高效”的數據要素安全市場體系,以確保數據安全流動為前提,基于數據交易安全能力矩陣,在數據交易過程中提供全方位安全保護能力。

數據交易安全能力矩陣圖
數據交易安全能力矩陣是數據交易平臺的核心安全保障,通過能力建設對業務分析技術、內容分析技術、UEBA技術、數據防泄露技術、數據脫敏技術和數據過程審計等數據安全技術的應用,切實保障數據交易安全智能管控的“可視化、可量化、可感知、可追溯、可管控”并提供相應的威脅預警及應急響應等數據交易安全支撐服務,實現數據在加工、共享、交易、流轉等過程的全生命周期合規、合法。

數據安全能力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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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御星云基于數據交易場景設計的新安全能力架構,圍繞數據接口安全、數據安全分析中心、數據安全展示,以數據為保護目標,從數據的內容、行為、交付、接口以及用戶行為等五位一體的視角管控,構建數據流通交易安全能力框架,實現對數據流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隨著數據成為國家基礎戰略資源和創新生產要素,戰略價值和資產價值急速攀升。數據流通融合助力大數據創新應用,正在穩步釋放大數據潛在的巨大價值,支撐“數字中國”建設。在《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系列法規的指引下,建立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機制,利用全流程數據安全監管手段,使得數據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唯有數據安全先行,數據流通融合才能達到一個全新高度,為“數字強國”夯實安全底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