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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與供應商:關于RFID貼標的非典型博弈
作者:呆在南極的北極熊
來源:RFID射頻快報博客
日期:2008-01-28 14:44:26
摘要:前些日子,有“沃爾瑪山姆會員店對供應商下達托盤貼標最后期限”一文,引發(fā)了業(yè)界的“熱烈”關注。沃爾瑪山姆會員店發(fā)給供應商們的通告也讓零售業(yè)供應商、RFID產(chǎn)品供應商與集成服務商以及業(yè)內媒體的“情緒”高漲起來。所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大概就是這個效果。
前些日子,有“沃爾瑪山姆會員店對供應商下達托盤貼標最后期限”一文,引發(fā)了業(yè)界的“熱烈”關注。沃爾瑪山姆會員店發(fā)給供應商們的通告也讓零售業(yè)供應商、RFID產(chǎn)品供應商與集成服務商以及業(yè)內媒體的“情緒”高漲起來。所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大概就是這個效果。
早在07年初,一些供應商就因為可以“不必”在部分商品上貼加RFID標簽而暗自竊喜。而“有人歡喜有人憂”,RFID供應商就不太高興——因為沃爾瑪?shù)墓┴浬虄H僅購置了少量的RFID標簽和讀寫設備。一些媒體也傳出聲音,認為沃爾瑪已經(jīng)在推動RFID應用進程中“失去了支持和干勁”,甚至于強制命令也會不了了之。
2008年1月7日,沃爾瑪山姆會員店給山姆全部供貨商致函,要求供應商在1月31日之前,必須在其向沃爾瑪22個配送中心或直供商店運送的貨物托盤上貼加EPC Gen 2標簽。沒有滿足這一要求的供應商將會被征收相關服務費用,以彌補山姆會員店自己進行貼標的額外支出。2009年1月1日之前按照未貼標托盤2美元/個的標準收取費用,09年10月30日后增至2.5美元/個;大約2010年,將提高至3美元/個。
[以下內容為新聞摘錄:1.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沃爾瑪22家配送中心和直供商店的供應商必須滿足混合托盤和貨箱層級的RFID貼標要求。2.在2010年1月1日之前,供應商必須實現(xiàn)單品層級(以大宗貨品包裝的形式作為銷售單元)的RFID貼標要求。]
現(xiàn)在,RFID供應商和服務商就成了高興的一方,沃爾瑪?shù)闹噶钍故袌鰧FID標簽/讀寫器/服務的需求增大,這將帶動2010年RFID市場的發(fā)展。
筆者認為,以沃爾瑪、麥德龍等大型零售商為代表的商界推動力,對促進全球EPC/RFID技術應用與實施是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的。中國有句俗語叫做“老虎不發(fā)威,就當它是病貓”。對沃爾瑪和供應商們而言,不存在“老虎”和“病貓”的博弈,如果說沃爾瑪一開始就是一只老虎,即便不發(fā)威,它也是老虎。那些認為沃爾瑪是“病貓”的,只能說在認識上出現(xiàn)了質的錯誤。
其實,沃爾瑪與供應商關于RFID貼標的博弈,從長遠來看,可能會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零售商、供貨商、RFID服務商三方實現(xiàn)多贏。雖然沃爾瑪開出了未貼標托盤每托盤加收2美元的收費額度,另外,限定的RFID貼標“DeadLine”也稍微有些緊迫,但是這些條件都不至于“不能接受”——供應商們完全可以按照指令去買標簽,買讀寫器,給發(fā)貨的托盤、貨箱乃至同類商品單元進行編碼、貼標……,這些工作都可以在半個月內完成。
供貨商貼標的舉措會使兩方明顯受益:零售商和RFID供應商/集成服務商。一方把RFID硬件軟件產(chǎn)品與服務賣出去了,收獲了實實在在的經(jīng)濟效益和因成功案例產(chǎn)生的典范效益。另一方呢,因為貼標加快了供應鏈流程,降低了各種成本,也收獲了實實在在的經(jīng)濟效益以及由競爭力地位進一步鞏固等因素而產(chǎn)生的社會效益。
看起來,似乎是零售商推行RFID應用,上游供應商跟著買單。無論是“自愿”還是“被要求”進行貼標的供應商們都幾乎是在做賠錢的買賣:花錢買設備、花錢測試、花錢雇用RFID技術人才、花錢雇勞動力貼標……。供貨商的短期發(fā)生費用的確有所增加,但是,上游供應商們在實現(xiàn)托盤/貨箱貼標之后,自有的長期費用是在逐漸減少的,包括人員成本、管理費用、物流費用等,這些都使得單元貨物的價值在下降——長期的收益保有者還是供貨商自己。
和幾位業(yè)界專家交流,他們的觀點幾乎一致:零售行業(yè)是打開全球RFID普及應用的大門,而供貨商就是那一粒開門的芝麻。供應商們能夠從托盤、貨箱、單品獲取貼標的過程中獲利,這才是解決零售業(yè)RFID技術推廣應用的關鍵所在。
早在07年初,一些供應商就因為可以“不必”在部分商品上貼加RFID標簽而暗自竊喜。而“有人歡喜有人憂”,RFID供應商就不太高興——因為沃爾瑪?shù)墓┴浬虄H僅購置了少量的RFID標簽和讀寫設備。一些媒體也傳出聲音,認為沃爾瑪已經(jīng)在推動RFID應用進程中“失去了支持和干勁”,甚至于強制命令也會不了了之。
2008年1月7日,沃爾瑪山姆會員店給山姆全部供貨商致函,要求供應商在1月31日之前,必須在其向沃爾瑪22個配送中心或直供商店運送的貨物托盤上貼加EPC Gen 2標簽。沒有滿足這一要求的供應商將會被征收相關服務費用,以彌補山姆會員店自己進行貼標的額外支出。2009年1月1日之前按照未貼標托盤2美元/個的標準收取費用,09年10月30日后增至2.5美元/個;大約2010年,將提高至3美元/個。
[以下內容為新聞摘錄:1.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沃爾瑪22家配送中心和直供商店的供應商必須滿足混合托盤和貨箱層級的RFID貼標要求。2.在2010年1月1日之前,供應商必須實現(xiàn)單品層級(以大宗貨品包裝的形式作為銷售單元)的RFID貼標要求。]
現(xiàn)在,RFID供應商和服務商就成了高興的一方,沃爾瑪?shù)闹噶钍故袌鰧FID標簽/讀寫器/服務的需求增大,這將帶動2010年RFID市場的發(fā)展。
筆者認為,以沃爾瑪、麥德龍等大型零售商為代表的商界推動力,對促進全球EPC/RFID技術應用與實施是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的。中國有句俗語叫做“老虎不發(fā)威,就當它是病貓”。對沃爾瑪和供應商們而言,不存在“老虎”和“病貓”的博弈,如果說沃爾瑪一開始就是一只老虎,即便不發(fā)威,它也是老虎。那些認為沃爾瑪是“病貓”的,只能說在認識上出現(xiàn)了質的錯誤。
其實,沃爾瑪與供應商關于RFID貼標的博弈,從長遠來看,可能會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零售商、供貨商、RFID服務商三方實現(xiàn)多贏。雖然沃爾瑪開出了未貼標托盤每托盤加收2美元的收費額度,另外,限定的RFID貼標“DeadLine”也稍微有些緊迫,但是這些條件都不至于“不能接受”——供應商們完全可以按照指令去買標簽,買讀寫器,給發(fā)貨的托盤、貨箱乃至同類商品單元進行編碼、貼標……,這些工作都可以在半個月內完成。
供貨商貼標的舉措會使兩方明顯受益:零售商和RFID供應商/集成服務商。一方把RFID硬件軟件產(chǎn)品與服務賣出去了,收獲了實實在在的經(jīng)濟效益和因成功案例產(chǎn)生的典范效益。另一方呢,因為貼標加快了供應鏈流程,降低了各種成本,也收獲了實實在在的經(jīng)濟效益以及由競爭力地位進一步鞏固等因素而產(chǎn)生的社會效益。
看起來,似乎是零售商推行RFID應用,上游供應商跟著買單。無論是“自愿”還是“被要求”進行貼標的供應商們都幾乎是在做賠錢的買賣:花錢買設備、花錢測試、花錢雇用RFID技術人才、花錢雇勞動力貼標……。供貨商的短期發(fā)生費用的確有所增加,但是,上游供應商們在實現(xiàn)托盤/貨箱貼標之后,自有的長期費用是在逐漸減少的,包括人員成本、管理費用、物流費用等,這些都使得單元貨物的價值在下降——長期的收益保有者還是供貨商自己。
和幾位業(yè)界專家交流,他們的觀點幾乎一致:零售行業(yè)是打開全球RFID普及應用的大門,而供貨商就是那一粒開門的芝麻。供應商們能夠從托盤、貨箱、單品獲取貼標的過程中獲利,這才是解決零售業(yè)RFID技術推廣應用的關鍵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