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國誠招代理合作商,價格特優,產品齊全!
	全國各區域誠招代理合作 
	
	國宇信息合作的優勢與支持↓ 
	
	※     先進優質的產品:自主研發、質量穩定、功能強大的產品,確保市場的競爭力。 
	※     優惠的產品價格:品種齊全、代理價格特優,確保代理商豐厚的利潤空間。 
	※     絕對的區域保護:代理區域內的銷售權限僅本代理商享有,包括我司也不參與直接銷售。 
	※     全面的銷售支持:我司的軟、硬件工程師、銷售經理,全面積極的支持代理商的銷售工作和售后服務。                                     
	※     廣泛的宣傳支持: 我司具有網站、媒體、會展等多途徑宣傳,積極配合代理商進行市場宣傳活動。 
	※     免費的技術培訓:我司向代理商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培訓,使其提高技術能力,完善業務開拓。 
	※     完善的售后服務: 代理產品30日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免費更換,一年的免費保修期,終身免維護費。 
	代理商準則↓ 
	
	一、總則 
	
	此代理商準則的內容適用于所有同國宇信息簽訂了代理協議的合法代理商,如代理商因違反此辦法的規定,或未按此辦法的規定行事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代理商單獨承擔。 
	
	二、代理商資格 
	
	1、代理商申請人必須具備在工商局正式注冊的企業法人身份,并合格通過了工商和稅務年度檢查的企業。 
	2、公司注冊資金在50萬人民幣以上。 
	3、有較好的辦公環境,至少四名專職銷售及技術人員。 
	4、有經營過RFID、智能停車場、一卡通等產品業務。 
	5、具有利于發展RFID、智能停車場業務的行業背景或渠道優勢。 
	
	三、代理商資格申請、認證流程制度 
	
	1、出示、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  出示本年度年審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 
	※  提供本年度年審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  填寫并提交《國宇信息代理申請表》(見附錄一)。 
	2、  對申請人進行資質檢驗。 
	3、  簽訂《國宇信息授權代理協議書》,獲得合法代理商資格。 
	4、  交納代理保證金(金額在代理協議中規定)。 
	5、  由國宇信息向代理商授權代理證明。 
	
	四、代理商訂貨制度 
	
	1、代理商根據在代理協議中規定的產品供貨價制定銷售季度的訂貨計劃,并提交給國宇信息。 
	2、  代理商訂貨時,須填寫《代理商產品訂貨單》(見附錄二),同時提前5天以傳真訂單方式向國宇信息訂貨。 
	3、  代理商須在出貨日之前將貨款匯入國宇信息指定賬戶,并將匯款底聯傳真給國宇信息,國宇信息未收到貨款,拒絕發貨。 
	4、  其他規定按照代理協議執行。 
	5、未經國宇信息的許可,代理商不得采購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同類產品。否則視違約行為處理,國宇信息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終止代理關系,并追究責任。 
	
	五、銷售規范與服務規范制度 
	
	為了保證能為用戶提供完善的服務,維護國宇信息的品牌形象,穩定市場的發展,特做如下規定:
	
	(一)、銷售區域、價格規范 
	
	1、  代理商在未征得國宇信息同意時只能在代理區域內進行代理產品的銷售,不得在其它代理商的代理區域進行銷售業務,否則視違約行為處理,國宇信息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終止代理關系,并追究責任。 
	2、  代理商與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價格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否則視違約行為處理,國宇信息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終止代理關系,并追究責任。 
	
	(二)、售前和售后服務規范 
	
	1、  代理商應在銷售過程中與國宇信息統一口徑,不得向用戶做出有悖于產品服務的承 
	諾。否則視違約行為處理,國宇信息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損害賠償。 
	2、  代理商應設置相關人員,為用戶提供如下必須的售前和售后服務: 
	售前咨詢服務,上門安裝、調試服務,設立服務熱線、提供電話咨詢服務,上門維修、維護服務,接受設備升級等服務。
	
	(三)、服務質量監督保障制度 
	
	國宇信息設立面向全國的服務監督體系,用戶直接可就代理商服務問題向國宇信息投訴。國宇信息有權扣除部分或全部代理保證金作為處罰。具體操作遵循如下原則: 
	(1)       投訴率達到    %,國宇信息將扣除代理保證金的   %作為處罰。 
	(2)       如投訴率達到    %,國宇信息將扣除代理保證金的   %作為處罰 
	(3)       如投訴率達到    %以上,國宇信息將扣除代理保證金的   %作為處罰。并解除代理協議。 
	
	六、代理商銷售工作的考核制度 
	
	為了保證代理商和國宇信息的共同利益,鼓勵代理商更好地經營代理業務,特做如下規定: 
	1、每4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代理商的銷售任務以每銷售季度為一個時間段來考核。 
	2、代理商應按代理協議中所規定的要求完成每季度最低銷售額的任務。 
	3、如代理商在每銷售季度結束時未能完成所規定的銷售任務,國宇信息可以考慮結束同代理商的合作關系。如因代理協議中規定的,可歸責于國宇信息的過失或不可抗力事故所導致代理商的銷售工作為此種水平的除外。 
	
	七、代理商的培訓方案與技術支持 
	
	國宇信息承諾向代理商提供與產品有關的技術參數,并不定期進行技術培訓,開通網絡及技術咨詢電話,解決代理商及用戶提出的技術難題,同時全方位解決維修所遇到的問題。 
	
	八、市場支持與合作制度 
	
	為了共同推進國宇信息業務的發展,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和品牌效應,特做如下規定: 
	
	(一)國宇信息應提供的市場支持 
	
	1、為代理商提供經營代理業務所需要的營銷資料 
	包括:(硬件)產品彩頁宣傳資料、產品簡介、用戶手冊、產品安裝指南、等資料。 
	2、為代理商在國宇信息企業宣傳網站上列出名錄,并說明代理區域權限。 
	3、配合支持代理商在代理區域內各種形式的廣告宣傳和商務活動。 
	
	(二)代理商應提供的市場支持 
	
	1、為國宇信息在代理區域內從事商務活動提供人員和渠道方面的支持。具體內容和方式由雙方根據情況協商確定。 
	2、國宇信息在代理授權區域內執行市場調研工作提供人員和渠道方面的支持。具體內容和方式由雙方根據情況協商確定。
	3、為國宇信息在代理授權區域內執行廣告計劃提供人員和渠道方面的支持。具體內容和方式由雙方根據情況協商確定。 
	
	備注:市場營銷部(李經理:18688759380)負責管理代理公司的相關事務,如規劃、認定、評審、援助、資源協調等工作。 
	
	所有解釋權歸深圳市國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