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中國和歐盟的差距在哪里?
作者:陳志剛  
                        來源:中國軟件資訊網 
                        日期:2010-04-06 08:39:51
                    摘要:我們談及推動物聯網發展,目標就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搞一批“關鍵器件、系統設備”,推動一批示范應用,頂多提點標準化的工作。一言以蔽之,我們的發展路徑追求的物聯網短期內快速實現產業化和工業化的直接目標。還是技術驅動和唯技術論的唯工業論的狹窄視角和思路。  
                    
                          4月2日,媒體報道歐盟計劃采取12項行動,保障物聯網加速發展,同日,再一次物聯網發展論壇上,工信部有關官員表態,我國將采取四大措施推動物聯網發展。  
比較分析歐盟的12項行動和我國的四大措施,我們可以明顯看到在如何發展物聯網上,有著巨大的差距。
差距一:最大的差距在于雙方對物聯網發展思路或者發展路徑的認識上的不同。
我們談及推動物聯網發展,目標就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搞一批“關鍵器件、系統設備”,推動一批示范應用,頂多提點標準化的工作。一言以蔽之,我們的發展路徑追求的物聯網短期內快速實現產業化和工業化的直接目標。還是技術驅動和唯技術論的唯工業論的狹窄視角和思路。
但是,反觀歐盟,在一開始的時候,歐盟的行動首先選擇的是建立可競爭的公開和透明的管理架構,以及如何確保信息和個人安全的可信任的政策模型。而對問題的討論,歐盟首先開始的就是法律方面的討論。
很顯然,我們的物聯網還停留在唯技術和工業化的階段。高下之分,顯而易見。
差距二:信息安全的保障機制,在中國沒有受到關注。
如果物聯網是連接物理世界和人類世界的網絡,那么,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將直接決定著物聯網發展的前景和規模,沒有人愿意把自己暴漏在紫外線的直接暴曬之下。所以,歐盟有計劃2010年信息社會隱私方面的指導,而也有芯片默認權計劃。不像我們,還只是在計劃告核心芯片的技術突破。
沒有法律層面的安全保障,有了突破的核心芯片,只能成為為虎作倀的工具或者成為新興工具所謂被原罪的來源。
差距三:物聯網管制和非管制政策理論架構在中國鮮有提及。
根據歐盟的觀察,物聯網在未來可能出現的信任、可接受性和安全性挑戰,為此,歐盟專門在一個組織開展政策框架研究。我想,在中國,物聯網的發展在信任和行業壁壘上,遇到的挑戰將不必歐盟小,甚至可能更大。而且可能涉及更多的部門協調。但是,對新興產業的發展,我們從來缺少的都是對管制政策的研究,只是把目光放在了技術突破和產業化的突破上。
就像互聯網的發展,以及那些高新**計劃的出臺,鮮見配套的管制政策體系能夠跟上,當到了發現存在問題時又各個部門一窩蜂齊上陣,你管你的我管我的,現有協調。
希望我們的物聯網能夠走出這個怪圈。
差距四:核心技術的定義的差距。
我們計劃在傳感器傳感器網節點、傳感器網關;超高頻RFID、有源RFID和RFID中間件產業進行發展和突破,而歐盟重點關注在微電子、非硅組件、能源獲取技術、無所不在的定位、無線智能系統網絡、安全設計、軟件仿真等上面。
誰是誰的基礎,比較之間,高下自然顯而易見。我們還是在做應用技術的突破,而鮮有基礎技術和理論的突破。那么,走上互聯網技術發展的跟隨老路,就成為必然趨勢,如果我們思路不能調整的話。
結束語:學習歐盟好榜樣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歐盟在物聯網的發展上,我們看到清晰的脈絡是在法律-政策-標準-技術-應用五個層面同步推進,而且是以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可競爭機制為始點和終點,從根本上為物聯網的發展提供可預期的政策法律環境。
我們恰恰相反,采取的是從技術-應用-標準-政策-法律的逆行路徑。這就是最大的差距。
當然,國情不同,我們有自己的特色,可能真的無所謂高下。但是歷史的經驗也告訴我們,是不是需要調整思路呢?
                    
                比較分析歐盟的12項行動和我國的四大措施,我們可以明顯看到在如何發展物聯網上,有著巨大的差距。
差距一:最大的差距在于雙方對物聯網發展思路或者發展路徑的認識上的不同。
我們談及推動物聯網發展,目標就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搞一批“關鍵器件、系統設備”,推動一批示范應用,頂多提點標準化的工作。一言以蔽之,我們的發展路徑追求的物聯網短期內快速實現產業化和工業化的直接目標。還是技術驅動和唯技術論的唯工業論的狹窄視角和思路。
但是,反觀歐盟,在一開始的時候,歐盟的行動首先選擇的是建立可競爭的公開和透明的管理架構,以及如何確保信息和個人安全的可信任的政策模型。而對問題的討論,歐盟首先開始的就是法律方面的討論。
很顯然,我們的物聯網還停留在唯技術和工業化的階段。高下之分,顯而易見。
差距二:信息安全的保障機制,在中國沒有受到關注。
如果物聯網是連接物理世界和人類世界的網絡,那么,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將直接決定著物聯網發展的前景和規模,沒有人愿意把自己暴漏在紫外線的直接暴曬之下。所以,歐盟有計劃2010年信息社會隱私方面的指導,而也有芯片默認權計劃。不像我們,還只是在計劃告核心芯片的技術突破。
沒有法律層面的安全保障,有了突破的核心芯片,只能成為為虎作倀的工具或者成為新興工具所謂被原罪的來源。
差距三:物聯網管制和非管制政策理論架構在中國鮮有提及。
根據歐盟的觀察,物聯網在未來可能出現的信任、可接受性和安全性挑戰,為此,歐盟專門在一個組織開展政策框架研究。我想,在中國,物聯網的發展在信任和行業壁壘上,遇到的挑戰將不必歐盟小,甚至可能更大。而且可能涉及更多的部門協調。但是,對新興產業的發展,我們從來缺少的都是對管制政策的研究,只是把目光放在了技術突破和產業化的突破上。
就像互聯網的發展,以及那些高新**計劃的出臺,鮮見配套的管制政策體系能夠跟上,當到了發現存在問題時又各個部門一窩蜂齊上陣,你管你的我管我的,現有協調。
希望我們的物聯網能夠走出這個怪圈。
差距四:核心技術的定義的差距。
我們計劃在傳感器傳感器網節點、傳感器網關;超高頻RFID、有源RFID和RFID中間件產業進行發展和突破,而歐盟重點關注在微電子、非硅組件、能源獲取技術、無所不在的定位、無線智能系統網絡、安全設計、軟件仿真等上面。
誰是誰的基礎,比較之間,高下自然顯而易見。我們還是在做應用技術的突破,而鮮有基礎技術和理論的突破。那么,走上互聯網技術發展的跟隨老路,就成為必然趨勢,如果我們思路不能調整的話。
結束語:學習歐盟好榜樣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歐盟在物聯網的發展上,我們看到清晰的脈絡是在法律-政策-標準-技術-應用五個層面同步推進,而且是以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可競爭機制為始點和終點,從根本上為物聯網的發展提供可預期的政策法律環境。
我們恰恰相反,采取的是從技術-應用-標準-政策-法律的逆行路徑。這就是最大的差距。
當然,國情不同,我們有自己的特色,可能真的無所謂高下。但是歷史的經驗也告訴我們,是不是需要調整思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