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ETC電子標簽受罰案 協調會26日調解
作者:RFID世界網收錄
來源:臺灣雅虎財經
日期:2012-07-23 15:04:00
摘要:遠通電收認為,提升ETC利用率投入的經費超過3億元,比罰款還多,且改善利用率檢核時間點應該是今年底。
臺灣交通部高公局以利用率未達合約要求,上周對遠通電收寄出罰款新臺幣2.2億元通知,遠通不服。協調委員會預定26日開會調解,究竟遠通該不該繳罰款,即將有答案。
依照合約,高速公路局去年4月15日,因遠通電收建置的國道電子收費ETC就未達利用率,打算對遠通開罰。因遠通提出免費eTag整體改善方案,高公局暫緩處罰,要求今年6月底,ETC的年利用率應達合約要求65%。
不過,高公局檢視后發現,到6月底,ETC實際利用率約才42%,明顯落后很多,上周已寄出違約通知,要求遠通7月底前,先繳清去年4月15日至今年6月30日的累積罰款共2億2000多萬元。
遠通電收認為,提升ETC利用率投入的經費超過3億元,比罰款還多,且改善利用率檢核時間點應該是今年底。
高公局也通知遠通電收,除了先前累計應繳的罰款外,如果遠通電收不理會,高公局將會從給遠通電收的委辦服務費中扣抵。
ETC協調委員會在遠通電收取得優先經營權后就成立,共有9名委員,除了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各派2人,還聘另5名外界學者、專家等人。
高公局說,協調委員會將從第3者立場,調解罰款爭議,任一方若不服,都可采取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