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智能交通系統的幾個特點

一、美國智能交通系統( ITS) 概述
從美國ITS 的發展過程來看,主要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是應用計算機和通訊技術執行一些特定任務,即在75 個最大的都市( 區) 建立了50 個交管中心; 電子收費系統覆蓋了70% 的收費道路; 公共交通系統安裝了計算機衛星通訊調度系統,提供更有效、更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等。第二階段即是以全新的方式與方法來解決問題和處理事務,即通過先進的無線通訊技術以及強勁的創新勢頭開拓用戶市場,深入理解出行者的出行行為特征和駕駛行為特征,準確預測出行需求、預防交通事故; 強化對地理信息及其處理軟件的研發,更好的控制交通運輸系統的運轉; 實時監測、探測區域性交通流運行狀況,快速收集各種交通流運行數據,及時分析交通流量運行特征、預測變化,制訂最佳應變措施和方案,將遠程信息處理網絡連入車載裝置。通過這一系列信息化技術在美國道路交通領域的廣泛應用,一度困擾美國較長時期的交通擁堵的難題,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就得到有效緩解。
目前,美國是全球范圍內應用智能交通系統( ITS) 最為成功的國家之一。1995 年3 月,美國交通部出版的“國家智能交通系統項目規劃”,明確規定智能交通系統的7 大領域和29 個用戶服務功能,并確定了到2005 年的年度開發計劃。目前美國發布的《智能交通系統( ITS) 戰略規劃2015-2019年》,對未來五年,對智能交通系統的研發、運用實踐進行項目分類,戰略規劃的主題為“改變社會移動的方式”,將“實現車聯網”與“推進車輛自動化”作為各部門當前及未來智能交通系統工作的主要技術驅動力,從六大項目類別闡述了項目結果與績效目標,內容涵蓋規劃布局、具體研究問題、相關調查問卷及統計結果等。
二、美國智能交通系統( ITS) 特點
1、建設起步晚,但成效明顯
美國從上世紀60 年代起開始著手研究智能交通系統( ITS) ,但真正有計劃和系統性地發展始于上世紀90 年代。雖然起步較晚,但已處于該領域的領頭羊地位,已經成為一個智能交通系統大國,而且相關的產品居全球前列。其中,在車輛安全系統方面的應用占51%、電子收費方面的應用占37%、公路及車輛管理系統上的應用占28%、導航定位系統應用占20%、商業車輛管理系統應用占14%。
2、實行“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的建設模式
美國聯邦政府在近20 多年的時間內,依照規劃,投資用于智能交通系統( ITS) 方面的預算資金高達400 億美元,而且要求將智能交通系統( ITS) 的發展與建設納入包括美國聯邦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基本投資計劃之中,大部分資金由美國聯邦、州和各級地方政府提供。但同時,也注重調動私營企業和行業協會參與投資的積極性。
3、發展注重規劃引領,建設目標十分明確
美國智能交通系統( ITS) 戰略規劃(2010-2014年) 于2009 年12 月由智能交通委員會批準通過,該規劃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動態地面交通系統,在車輛、管控中心以及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網絡,用先進的技術降低安全風險、提高出行便利,保護環境。美國智能交通系統(ITS)戰略規劃(2015-2019年) 目前已由美國交通部公布,該規劃的主題是“改變社會移動的方式”,將“實現車聯網”與“推進車輛自動化”作為各部門當前及未來智能交通系統工作的主要技術驅動力,從六大項目類別闡述了項目結果與績效目標,其戰略主題包括: 通過開發更好的車輛防撞系統、性能指標及其他預告系統、商務汽車安全措施及以基礎設施為基礎的合作性安全系統,打造更加安全的車輛及道路; 通過建立系統構架和標準,應用先進的無線通訊技術實現汽車與各種基礎設施及便攜式設備的通訊交互,促進交通系統信息共享等。
4、建設任務具體,實施措施有力,產品應用廣泛
美國根據社會各階段存在的現實問題,對智能交通系統(ITS)的建設提出了較為明確和具體的工作任務,諸如通過加強車輛與管控中心的動態連接,減少事故; 通過獲取完整、實時的路況信息及其有效的交換,方便人們的出行; 通過車輛與管控中心的信息連接,實現出行選擇、保護環境、降低能耗。
5、發展重點和方向的調整以解決現實問題及需求為主要導向
據統計,美國每年有580 萬起交通事故,致使37000 多人死亡,造成2300 多億美元的直接經濟損失,面對這一十分嚴峻的交通安全形勢,美國對發展智能交通系統( ITS) 不同階段的重點和方向適時進行調整,不斷提出新的課題,及時將類似于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等方面的問題列入智能交通系統(ITS)發展的主要任務。為此,美國將近10 年規劃實施智能交通系統(ITS)的優先目標確定為通過交通流量的有效控制、事故反應系統的有效建立,來實現減少15%交通事故的目標,每年可拯救5000-7000 人的生命。
6、取得成功的最主要經驗是“協同共享”
探究美國智能交通系統(ITS)發展建設取得成功的一條最顯著的特點和最為成功的經驗是高度重視社會各有關階層、各方面的共同協作,在此基礎上,政府有關公共機構、有關私營企業和有關學術研究單位等在項目設置、資金籌措和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全力配合和協作,是成功獲得智能交通系統(ITS)潛在效益和成果的基本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