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鼓勵推廣用電子標簽等技術實現垃圾分類信息化管理
街頭五花八門的分類垃圾桶曾讓你在投放時摸不著頭腦?記者今天從江蘇省住建廳獲悉,為規范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體系,江蘇省11日印發了《江蘇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收運設施設備配置指南(試行)》,對垃圾分類設施配置等細節進行統一規范。
分類標志尺寸不宜小于桶正面面積60%
《指南》中指出,江蘇省垃圾分類推進中,可回收物容器為藍色,有害垃圾為紅色桶,其他類垃圾容器顏色為黑色 ,廚余垃圾容器配置綠色。分類標志顏色可采用白色或桶的顏色為底色。當采用桶的顏色作為底色時,宜采用白色為基本色;采用白色為底色時,宜采用藍色為基本色。分類標志的中文字體宜采用大黑簡體,文字顏色應和圖形標志顏色統一 ,且標志尺寸不宜小于正面面積60%。

小區宜設置不少于1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間(房), 并設置明顯標志;每處面積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服務戶數一般不超過 1000戶,服務半徑不宜超過300米。暫無條件采用垃圾收集容器間(房)集中投放生活垃圾的小區,可采用分散設置的垃圾分類收集點(容器)進行收集。但分散垃圾分類收集點(容器)宜逐步減少。因場地條件限制,未能設置垃圾收集容器間(房)的老舊小區, 可設置臨時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點。
新(改)建建設區應同步設計、建設分類設施
《指南》對投放、收集、運輸環節的設施都進行了明確,指出新(改)建建設區或建筑物應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納入相關規劃或制定相關計劃,統籌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新建和條件較好的既有居住小區宜逐步推行垃圾分類收集點,對生活垃圾進行定時定點相對集中收集。

新建小區和有條件的既有小區還宜在合適區域設置裝修垃圾、大件垃圾、綠化垃圾等收集點,建層高不低千3米封閉構筑物,并設置明顯標志, 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
對于很多小區中存在的廢舊衣物收集箱,江蘇省也進行了規范,要求廢舊衣物收集箱應密閉、防雨、防潮、防腐、阻燃,并具備專人開啟功能。廢舊衣物進行單獨收集的小區,宜在每個小區的中心廣場或主出入口設置1處,并由主管部門核準的回收單位進行收集,存有可追溯的臺賬記錄。
飯店等應設置獨立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江蘇省鼓勵沿街商鋪、單位采用定時定點上門收集生活垃圾,逐步減少或取消沿街路邊垃圾收集點和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賓館飯店、集中供餐單位的食堂等,應設置獨立的餐廚廢棄物和廢棄食用油脂收集容器,餐廚廢棄物收集桶宜采用120升/240 升密閉桶,并推廣使用電子標簽,實施信息化管理。
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應按要求進行密閉,并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同時應定期檢修,保待良好車況,避免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等現象,造成二次污染。收運車輛應符合車輛技術規范,安裝電子標簽識別器、定位系統以及車載行車記錄儀,并納入信息化管理。

垃圾歸集點按縣(市、區)為單元進行布點
《指南》指出,城市宜按縣(市、區)為單位設置有害垃圾歸集點,其規模和作業能力應滿足覆蓋范圍需求。居民家庭、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業單位生活源的有害垃圾必須單獨收運,由環衛部門或其委托的企業收集后送至有害垃圾歸集點。

可回收物分揀中心可按縣(市)、區為管理單元進行布點, 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置1處。鄉鎮應結合分類情況和鎮區的位置進行布點,可單獨或相鄰鄉鎮聯合設置1處或幾處。可回收物分揀中心用地面積除考慮分揀作業場所及相關設備安放以外,還需滿足服務范圍內可回收物儲存周期為30天的需求。

對于大件(木質)垃圾拆解站,則宜結合垃圾轉運站、可回收物分揀中心、生活垃圾焚燒廠或填埋場等設施一并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