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在美日漸普及 隱私問題日益暴露
無線射頻識別科技(RFID)在美國政府內部的使用日漸普遍,但聯邦稽核單位表示,公家機關并未慎重考慮相關的隱私問題。
美國國會政府審計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27日公布的報告指出,有13個最大的聯邦機構已經使用,或計劃使用 RFID,但GAO 調查的23個單位中,只有一個認為該科技涉及法律或隱私問題–盡管有3 個機關承認RFID能讓他們追蹤員工的動向。
GAO 表示:“重要的安全問題包括保護信息與信息系統的機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隱私問題則包含知會消費者;追蹤個人動向;制作個人的習慣、興趣和嗜好的文件,和允許該信息被其他單位使用。”
RFID是一系列識別科技的總稱,從電池驅動的“主動式”標簽,如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系統,到能夠精確測量的“被動式”標簽,均包含在內。
美國政府機關已經開始實驗被動式RFID標簽,計劃使用或實際使用的單位包括:國防部(追蹤貨物)、國土安全部(出入境與行李追蹤)、國務院(電子護照)和退伍軍人事務部(有聲法規閱讀)。此外,根據新制訂的“真實身份法”(Real ID Act ),國土安全部需負責設計一種能加入RFID設備的標準化身份證。
單獨用在追蹤庫存貨物的RFID很少引發隱私權的顧慮。但GAO 警告,RFID芯片若植入身份證,或其他有關個人信息的方面,隱私外泄的風險便大幅增加。
該報告指出:“消費者已對這類信息的收集,會否泄露如醫療狀況或私人病例等個人信息,以及這類信息的使用可能造成保險公司拒保或就業困難提出質疑。”“舉例來說,利用RFID科技追蹤開架式或處方藥品已經引發相當大的爭議。”
加州參議院本月便立法禁止在駕照或其他州政府核發之身份證明上,使用RFID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