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臺灣八成醫院實施電子病歷
作者:RFID產業資料庫
                        來源:來源網絡(侵權刪)
                        日期:2009-10-15 09:14:14
                    摘要:臺灣通過電子病歷計劃,預計三年后,島內八成醫院將提供影像、檢查等電子病歷,六成醫院可以院際互通電子病歷,可縮短民眾看病等候時間、避免重復檢查。  
                    
                      臺灣“行政院”經建會今天通過“衛生署”電子病歷計劃,預計三年后,島內八成醫院將提供影像、檢查等電子病歷,六成醫院可以院際互通電子病歷,可縮短民眾看病等候時間、避免重復檢查。  
“經建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衛生署”在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劃中,新增“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劃,計劃期程自2010年至2012年,總經費需新臺幣60.4億元,來自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預算。
“衛生署”表示,早自2005年,島內就有電子病歷法源,但因誘因不足、經費有限等因素,電子病歷仍不普及,為減少重復檢查及用藥、縮短民眾看病等候時間、讓民眾享受持續性醫療照護,因此規劃“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劃。
“衛生署”指出,預計至2012年時,全省醫院實施電子病歷比例,要達80%、400家;可提供跨院查詢電子病歷的醫院比例,則要達至少六成,約300家。
“衛生署”表示,除醫院實施電子病歷比例要達八成,101年預計全省診所實施比例達七成,約1萬4000家。
“衛生署”官員舉例,三年后民眾到醫院看病,八成醫院、七成診所都可提供電子病歷,可縮減看病等候時間;此外,六成醫院可提供跨院電子病歷查詢,可避免重復檢查、節省醫療資源。
“衛生署”指出,一旦電子病歷實施普及,未來病人可在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下,就可完整取得病人過去的病史資料,提供連續性照護,希望五年內(2014年)達成醫療機構全面實施電子病歷、病歷交換系統。
電子病歷是指醫學影像、檢查報告、血液檢驗及用藥紀錄,其中醫學影像特別針對檢查費昂貴的項目,例如核磁共振、電腦斷層等檢查。
                    
                “經建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衛生署”在加速辦理智慧醫療照護計劃中,新增“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劃,計劃期程自2010年至2012年,總經費需新臺幣60.4億元,來自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預算。
“衛生署”表示,早自2005年,島內就有電子病歷法源,但因誘因不足、經費有限等因素,電子病歷仍不普及,為減少重復檢查及用藥、縮短民眾看病等候時間、讓民眾享受持續性醫療照護,因此規劃“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劃。
“衛生署”指出,預計至2012年時,全省醫院實施電子病歷比例,要達80%、400家;可提供跨院查詢電子病歷的醫院比例,則要達至少六成,約300家。
“衛生署”表示,除醫院實施電子病歷比例要達八成,101年預計全省診所實施比例達七成,約1萬4000家。
“衛生署”官員舉例,三年后民眾到醫院看病,八成醫院、七成診所都可提供電子病歷,可縮減看病等候時間;此外,六成醫院可提供跨院電子病歷查詢,可避免重復檢查、節省醫療資源。
“衛生署”指出,一旦電子病歷實施普及,未來病人可在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下,就可完整取得病人過去的病史資料,提供連續性照護,希望五年內(2014年)達成醫療機構全面實施電子病歷、病歷交換系統。
電子病歷是指醫學影像、檢查報告、血液檢驗及用藥紀錄,其中醫學影像特別針對檢查費昂貴的項目,例如核磁共振、電腦斷層等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