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采用“射頻+手機”技術智能管理占道停車 使用電子繳費方式
大連市公布加快停車行業發展實施意見,用3年至5年時間實現“停車必入位”
6月4日,大連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停車行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的實施范圍為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其他區市縣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實施。 2014年11月4日發布的《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建設的意見》(大政發〔2014〕43號)繼續執行,沖突之處以本意見為準。
將實現“停車必入位”“一車配一位”
要點
停車場周邊300米范圍內將不設占道停車泊位用3至5年時間,實現“一車配一位”
圍繞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的目標,該市將加快停車行業的發展。按照“建管結合、疏堵結合、分期分批、分區分片”的思路,停車場周邊300米范圍內將不設占道停車泊位。引導社會力量積極投入停車場建設,用3至5年時間,實現“停車必入位”、“一車配一位”,根本改善該市停車設施狀況,基本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市場運作、結構合理、良性互動、健康發展的具有大連特色的停車行業產業化發展模式。
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占80%以上
要點
路內臨時泊位不超過10%市政府將組織修編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提高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合理確定不同停車設施分擔比例,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占80%以上,路外公共泊位占10%至15%,路內臨時泊位不超過10%,各類停車設施保持合理結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加大停車泊位供給力度,盡快解決歷史欠賬問題。
同時,市政府將組織修編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以新一輪《大連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20年)》為指導,重新修編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擴大停車設施選址范圍
要點
原有停車場鼓勵改造為立體機械式停車設施中小學操場地下建公共停車場鼓勵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建或改建停車場
依照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科學選址,針對永久、臨時、地上、地下等不同情況,采用構筑物、機械式(升降橫移式、垂直循環式、簡易升降式、垂直升降式、平面移動式、巷道堆垛式)等靈活多樣的建筑形式,廣泛挖掘各種資源,盡快解決好選址問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充分開發既有道路、廣場、公園綠地等地下空間以及建筑屋面、高架橋下、城市邊角地、廢棄工業廠房、倉庫、鍋爐房、閑置收儲地塊等資源建設停車場。
對原有地面停車場、地下停車場,鼓勵依靠技術進步擴容改造為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立體機械式停車設施。結合人防工程,建設“平戰結合”停車場,對具備改造條件的已建人防設施,逐步改造為停車場。
在中小學操場地下,以人防工程標準建設公共停車場。結合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在城市中心區外圍如公交樞紐站和軌道交通站點,建設完善的停車換乘(P+R)停車場,實行優惠定價收費。鼓勵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建或改建停車場。對已動遷收儲地塊2年內沒有安排建設項目的,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
部分停車場項目不需辦土地手續
要點
城市公共用地以租賃供地方式建機械停車場統一規劃建設的停車場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
對公園、公共綠地、市政道路、廣場地下以及立交橋下等城市公共用地,按招標方式選擇建設單位,以租賃供地方式建設機械停車場。
對建設單位在通過出讓或劃撥取得的自有土地(辦公、醫院、商業、工業和鍋爐房廢棄拆遷等用地)上建設的停車場項目,不需辦理房屋產權的,可以視為構筑物,自用或合作建設均不需辦理土地手續,已批準土地用途不作調整,其建設不受現有用地屬性及規劃控制用地性質限制,建筑面積不納入容積率計算范圍,不再征收土地出讓金。需要辦理房屋產權的,原用地以出讓方式取得的,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原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的,符合使用劃撥土地的單位按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使用劃撥土地的單位按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供地。
對政府統一規劃建設的停車場,采用市級統一收儲,凈地后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對投資收益不高、沒有企業參與競買的停車場項目,由市、區兩級政府財力投資或采取公私合作(PPP、BOT)模式建設,產權歸政府所有,以劃撥方式供地。
配套措施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繼續加大軌道交通和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高地面公交乘坐便利性。在出行目的地較為集中的地點,合理增設線路和站點,在居民小區內開設小型擺渡線路。讓市民乘坐公交車在感受上有尊嚴、在時間上有保障,引導自駕出行的市民轉向公交出行。
普查登記停車位,向社會公示
要點
公安部門要對亂停亂放行為嚴格管理社會投資建設的停車場按市場規律自主定價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停車設施對外開放
建立“規范車位”制度,對停車位進行普查登記,建立數據庫并向社會公示。規范車位包括:根據規劃依法建設的配建停車泊位;經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認定的物業小區內地面停車泊位;經公安部門認定的社會停車場;經公安、城建部門批準的占道停車泊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共享的停車設施等。
嚴格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迎賓道路和人行步道禁設停車位,次干道慎設停車位,支路在保證動態交通的基礎上適當設置停車位。所有停車場周邊300米范圍內嚴禁占道停車。公安部門要逐區逐片對夜間占道停車場進行梳理,制定停車泊位設置方案,對亂停亂放行為嚴格管理。逐年減少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數量比例,最終取消占道停車。
另外,政府將進一步完善價格體系,社會投資建設的停車場按市場規律自主定價。以“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城市中心區高于其他區域,白天高于夜間,商用高于自用”的原則,對停車需求實行調控管理,運用政策法規和價格調控,減輕城市中心區停車需求壓力。
推進停車資源共享,引導和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停車設施對外開放,實行錯時停車,并允許適當收取停車費。
提升停車行業管理現代化水平
要點
開發APP軟件,實時提供泊位信息建設占道停車管理智能化系統
政府將引導停車場經營企業采用城市停車領域的新設備、新技術和新方法,整合停車資源,實現規模化經營、專業化管理,降低綜合運營成本,實現規模經濟效益。
大力建設城市停車信息誘導系統,鼓勵采用現代信息、通信等技術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服務,通過開發使用具備交通流量提示、停車誘導功能的“路路通”等APP軟件系統,實時提供交通及泊位的動態信息,實現城市停車管理的信息集成與共享,提高城市停車效率。
采用“射頻+手機”技術模式,建設占道停車管理智能化系統,對占道停車實行全方位智能化管理,通過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多種方式實現電子繳費。
堅決禁止新配建停車設施被挪作他用
要點
加大對亂停亂放、亂收費等行為的管理力度對停車場被私自挪用占用等情況進行普查建檔
加大執法力度。針對違章占道停車現象,公安交警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要提高巡查頻率,尤其是對夜間亂停車行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警告、罰款、強制拖移等措施,消除車輛使用者隨意亂停車的意識和行為。進一步加大對亂停亂放、亂收費等行為的管理力度,嚴管重罰,按照法律規定的上限執行,確保停車行為規范有序。
組織力量對按規劃要求建設的停車場被私自挪用占用等情況進行普查建檔,加大清理力度,使被挪用占用的停車場恢復停車功能,緩解停車緊缺的矛盾。特別是對近5年(2010-2014年)新規劃配置的26.3萬個停車泊位,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項目清單逐一監督檢查,堅決禁止新配建停車設施被挪作他用。
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要點
允許停車場外立面設置戶外商業廣告
進一步擴大政府投資計劃中公共停車場建設資金支出范圍,除用于前期土地整理成本支出外,還可用于停車場相關設施建設等支出,允許停車場外立面按規定設置戶外商業廣告。拓寬停車場建設投融資渠道,由企業獨立投資經營的,完全由企業投資建設并經營管理;由政府與企業合作投資經營的,按照“政府出地、市場出資”的公私合作(PPP、BOT、租賃等)模式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