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號牌識別標準新變化:無牌車也將納入識別范圍!
進一步提高了機動車號牌識別技術要求
1、提高號牌識別時間要求
目前,全國各地視頻監控系統每天產生海量數據,為及時處理數據,系統需要具備更快識別處理速度。為此,新標準同步提高了單個號牌識別時間要求,要求不超過40ms。
2、提高號牌識別準確率要求
為完善交通安全立體防控體系,切實提升快速處置與精準服務能力,對號牌識別準確率尤其是號牌號碼識別準確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09版標準基礎上日間、夜間識別準確率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和10個百分點。同時,無牌車也納入識別范圍,此后未懸掛號牌車輛也將無所遁形。
3、增設號牌識別可信度要求
號牌識別也要講究信譽度,又稱“號牌識別可信度”。有了這個識別可信度值,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研發推廣的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就能知道識別結果可信程度,從而大大提高對識別結果的容錯與分析能力。
4、增設擴展接口要求
目前汽車電子標識已在深圳、無錫試點示范應用,兩地已有數萬輛機動車安裝汽車電子標識,京津冀汽車電子標識先行先試工作也已正式啟動。為提高汽車電子標識與當前視頻監控系統的兼容性,新標準前瞻性地增加了軟件擴展接口的技術要求,為下階段汽車電子標識的融合應用提供擴展接口。
增設了車輛品牌標志等機動車圖像特征識別技術要求
1、增設車輛品牌標志識別要求
車輛品牌標志是對嫌疑車輛緝查布控的重要輔助信息,針對當前車輛品牌標志存在“多個車標對應一個名稱”、“同一車標對應多個名稱”等狀況,新標準在附錄中給出了常見的車輛品牌標志作為重要參照,切實增強車輛品牌標志識別的實用性和平臺間的通用性。
2、增設車身顏色識別要求
車身顏色是對嫌疑車輛緝查布控的另一個重要輔助信息,顏色種類主要參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碼第4部分:機動車車輛類型代碼》(GA/T 16.4)對車身顏色的分類。
3、增設車型識別要求
車型在車輛管理中應用較多,是重要的車輛特征之一。新標準對車型和車輛子類型提出較高的識別準確率要求,分別不低于90%和80%。車型種類主要參考GA 802分類標準。
4、增設其他識別要求
新標準增加了對遮擋污損號牌、車輛破損、駕駛人未系安全帶等特征的識別要求,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通行機動車特征智能化研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