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移動通信市場,我們如何應對?
作者: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信息所 徐玉
                        來源:中國信息產業網
                        日期:2007-11-06 14:22:01
                    摘要:移動通信技術作為接入技術的必然選擇,使得各種移動業務作為未來融合的通信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移動通信對于融合至關重要  
融合是一個在電信行業出現頻率很高的詞。僅從電信層面看,融合是指未來信息社會中各種通信手段、業務形式、管理方式上趨同;而放大一層,融合則有了更具體的名字:三網融合。無論是哪個層面,大家都認同融合的必然趨勢。在網絡層面,融合體現為有線通信、無線通信、互聯網通信等各種網絡技術的相互滲透和支撐,在網絡層面實現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在業務層面,各種通信手段各有側重并互相滲透和交叉,形成有效互動的各種創新型通信服務;在終端層面,各種電子設備都可能成為通信的終端。在這樣的融合環境中,移動通信技術作為接入技術的必然選擇,使得各種移動業務作為未來融合的通信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10多年來,移動和無線技術處在超高速發展時期,各種創新技術不斷涌現,最關鍵的是我們看到這些技術從出現到投入商用的周期在迅速縮短:2G技術開發了15年后進入商用,3G則只用了10年,Wirbo用了6年。移動應用市場異常活躍,移動定位、手機電視、手機音樂、手機遠程監控等服務幾乎每天都有新的突破。3G、WiMAX、WLAN等各種移動和無線技術在演進中相互競爭、互相借鑒,在具體的技術方向上涌現出同時被上述無線技術采用的新型射頻技術,如MIMO和OFDM技術等。總的說來,無線通信未來的發展趨勢表現為:各種無線技術互補發展,各展所長,向接入多元化、網絡一體化、應用綜合化的寬帶化、IP化、多媒體化無線網絡發展。無線通信領域各種技術的互補性日趨鮮明。這主要表現在不同的接入技術具有不同的覆蓋范圍、不同的適用區域、不同的技術特點、不同的接入速率。未來的無線通信網絡將是一個綜合的一體化的解決方案。各種無線技術都將在這個一體化的網絡中發揮自己的作用,找到自己的天地:3G或超3G技術將是主導,從而形成對全球的廣泛無縫覆蓋;而WLAN、WiMAX、UWB等寬帶接入技術,將因其自己不同的技術特點,在不同覆蓋范圍或應用區域內,與公眾移動通信網絡形成有效互補。
各層面上的技術創新使得創新的深度、廣度不斷加深擴大,無線通信技術開始滲透到每個角落:個人、家庭、城市,各行各業都無法脫離無線技術的覆蓋范圍,超寬帶(UWB)、藍牙、RFID、認知無線電、ZigBee、自由空間光系統等都找到了發力點。移動通信和無線技術會徹底擺脫“補充手段”的地位,在越來越多的行業應用和個人應用中成為“最佳”的技術手段。
移動運營商如何定位?
科學技術的發展,總是讓新生事物擁有更快的發展速度和更大的發展潛力。據ITU的統計,移動通信的發展速度是固定通信發展速度的2倍,而互聯網的發展速度又是移動通信發展的2倍。而同時在融合的發展趨勢作用下,可以想象,未來的通信網絡和業務會發生著根本性的變化,一是服務內容的變化,20世紀是電話的時代,21世紀是信息的時代,是一個信息和知識成為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和基本要素的時代。在這個時代中,人們更加需要信息,需要隨時隨地地獲取信息。所以必然會發生以電話為主的通信服務向以數據為主的信息通信服務的轉移,形成由網絡運營者、內容提供者、服務運營者、批發運營者和零售運營者等組成的新的價值鏈。二是服務主體的變化,從人與人之間的通信擴展到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通信,物(即機器)參與的通信和應用主要指通信網絡針對設備或者機器所提供的應用,包含各種環境下實現的多種應用,包括安全業務、對汽車等設備的監控、自動儀表的測量和數據讀取、設備維護業務、販賣機狀態監測、各種公眾設施的流量監測業務、車隊管理工業處理自動化和遠程信息處理等。那么,移動運營商也要順應根本性的變化而重新審視自身的位置。
在未來的通信市場,傳統的話音業務只能作為一個基本的通信服務,綜合的、融合的信息服務會成為主流。也就意味著話音價值將嚴重衰減,同時絕大多數新增客戶為低價值客戶,且越來越低價值化,所以一方面需要企業提高整體運營效益,另一方面運營商要找到新的收入增長點。答案是毫無疑義的,全球的移動運營商都在不遺余力發展移動增值服務,數據業務在移動用戶ARPU中的比例在穩步提升:日韓的移動運營商數據業務收入已經接近和超過30%;歐洲運營商占比20%以上,我國的移動運營商也已經接近或超過了歐洲運營商的水平。從具體的業務上看,移動業務的一個發展趨勢是與互聯網的業務趨同,手機電視、移動廣告和移動搜索等業務的出現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在上述比較成熟的互聯網應用在移動網絡上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一些互聯網新興業務也在逐步走上移動互聯網,拍賣、博客等互聯網新興的應用正在逐步移動化,這些新興的應用雖然在互聯網上的商業模式還沒有成熟,但并不妨礙被迅速“克隆”到移動網絡上。由此產生這樣的一個定位問題:在互聯網業務的免費運營模式中,傳統的電信運營商(固網運營商)更多的時候起到的是管道的作用。那么未來的移動互聯網業務的運營模式中,移動運營商怎么擺正自己的位置?筆者認為,這個問題對于不同國家的運營商可能有不同的解決方案,針對不同類型的移動業務也有所不同。比如在信息服務和電子商務市場上,日韓的移動運營商具備了很強的產業控制能力,在業務的規劃、制作、推廣、用戶的使用習慣培養、產業鏈協調等,運營商都起到主導的作用,所以無論是信息類服務還是行業應用類服務,運營商都能再造競爭優勢。但是在通信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歐美市場,媒體、傳統的服務行業則有更強的品牌效應、服務能力等,所以移動運營商的定位則更多要起到公共技術支撐平臺的作用。對應我國的移動運營商,其實已經具備很多優勢:資本實力、品牌、技術能力等,向其他傳統價值鏈獲取新的價值的同時創造傳統價值鏈上的新價值,可以保證持續高速發展。但是從“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泛在網絡這個移動通信發展方向看,人與物、物與物通信變得越來越重要,人與物、物與物的通信包括物流網絡、傳感器網絡、資金流、信息流、物流、家庭網絡等等,這些業務還沒有得到深度開發和拓展,而這種深度開發和挖掘需要各方的高度協調和配合,移動運營商要起到的更多是產業鏈協調、網絡技術支撐的作用,另外用戶的培訓與教育的功能要加強。
未來采取何種管制策略?
電信市場監管政策的制定,一般基于以下的幾個基本原則:一是保證稀有資源的最優化使用;二是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三是保證用戶的利益。這些基本原則是不會隨著新技術和新業務的出現而改變的。但是,在移動通信高速發展的大環境下,對移動通信的具體監管政策措施可能需要加以調整。
在移動通信領域實際已經涉及到通信、信息服務、廣電、文化、內容等多個產業領域,并與金融、交通、教育、醫療、物流等許多產業有密切關系,不能簡單建立一個移動通信服務和移動通信應用的管制體系,而可能要建立一個公正、有效、透明和脫離于特定技術的管制框架。具體說來,在具體的業務許可管理上,要建立適合融合環境統一的市場許可制度,而且在制定具體的業務監管措施時需要與傳統業務的監管措施相適應。另外,網絡的融合其實是異質網絡間的鏈接,因此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問題,尤其是信息網絡與基于RFID和傳感器物質網絡的融合將帶來更為復雜的互聯互通問題。
政府對移動通信以及各種無線通信的監管,一個非常重要的著力點是在頻譜資源管理上。業務需求的迅速提高要求監管部門實現頻率的最優管理,甚至會對已有頻率分配產生影響。具體說來未來的頻譜管理需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頻譜資源更加緊缺,二是融合頻譜的管理要加強。無線技術的發展以及無線應用的推廣都需要頻譜資源的支持。由于頻譜資源是有限的,頻譜的再分配問題成為技術和通信工業的難題。因此要開發更多的可用頻率資源,歐盟委員會7月初就公布了一份政策文件,提議進一步放寬現行的頻譜管理規則,更為靈活地應用無線電頻譜,以滿足各種無線通信業務的頻譜需求。在該文件中,歐盟委員會指出,現行的頻譜管理規則已明顯落后于移動、電視和互聯網服務的融合步伐,而許多新型服務又都采用無線通信方式。為應對迅速變化的市場,歐盟有必要引入新的頻譜管理辦法,減少在獲得和使用頻譜方面的限制,鼓勵創新,消除阻礙無線通信發展的因素。另外,歐盟委員會負責信息社會和媒體事務的專員雷丁女士表示,為鼓勵市場發展,歐洲必須充分發掘某些頻段的潛力,使之應用于更多新興的無線產品和服務。歐盟委員會將放寬相關的監管條件,為行業提供新的機會。但是開發新的頻率資源可能會產生對已經在用的頻率資源的沖擊,改變原來傳統的頻率分配。例如,FCC就明確表示過將重新配置廣播電視和無線設備的頻譜(spectrum)范圍,并且將頻譜范圍擴展到5GHz。2007年7月30日,美國FCC通過了把原模擬電視700MHz頻譜中的62MHz頻段拍賣的規則,對商業頻譜持有者提出了平臺開放規則,其中提出開放平臺的規則。即為了促進寬帶市場的競爭,推動創新和投資以及滿足城市、鄉村地區對下一代無線寬帶業務的需求,規定了700MHz頻譜中22M的UpperC頻段的執照持有者應提供一個對設備和應用更加開放的平臺。這一頻段的中標者要允許消費者、設備制造商、第三方應用開發商,在利用該頻段建設的無線網絡中使用任何設備或應用軟件,體現未來頻譜管理的“共用和融合”的基本思路。因此,未來融合的頻率資源會變得越來越多,廣播頻率與地面通信頻率、衛星頻率與地面通信頻率的共同等,為了達到頻率使用的有效性和提高新技術的效率,監管部門要建立和調整有關融合頻譜管理的政策。
                    
                融合是一個在電信行業出現頻率很高的詞。僅從電信層面看,融合是指未來信息社會中各種通信手段、業務形式、管理方式上趨同;而放大一層,融合則有了更具體的名字:三網融合。無論是哪個層面,大家都認同融合的必然趨勢。在網絡層面,融合體現為有線通信、無線通信、互聯網通信等各種網絡技術的相互滲透和支撐,在網絡層面實現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在業務層面,各種通信手段各有側重并互相滲透和交叉,形成有效互動的各種創新型通信服務;在終端層面,各種電子設備都可能成為通信的終端。在這樣的融合環境中,移動通信技術作為接入技術的必然選擇,使得各種移動業務作為未來融合的通信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10多年來,移動和無線技術處在超高速發展時期,各種創新技術不斷涌現,最關鍵的是我們看到這些技術從出現到投入商用的周期在迅速縮短:2G技術開發了15年后進入商用,3G則只用了10年,Wirbo用了6年。移動應用市場異常活躍,移動定位、手機電視、手機音樂、手機遠程監控等服務幾乎每天都有新的突破。3G、WiMAX、WLAN等各種移動和無線技術在演進中相互競爭、互相借鑒,在具體的技術方向上涌現出同時被上述無線技術采用的新型射頻技術,如MIMO和OFDM技術等。總的說來,無線通信未來的發展趨勢表現為:各種無線技術互補發展,各展所長,向接入多元化、網絡一體化、應用綜合化的寬帶化、IP化、多媒體化無線網絡發展。無線通信領域各種技術的互補性日趨鮮明。這主要表現在不同的接入技術具有不同的覆蓋范圍、不同的適用區域、不同的技術特點、不同的接入速率。未來的無線通信網絡將是一個綜合的一體化的解決方案。各種無線技術都將在這個一體化的網絡中發揮自己的作用,找到自己的天地:3G或超3G技術將是主導,從而形成對全球的廣泛無縫覆蓋;而WLAN、WiMAX、UWB等寬帶接入技術,將因其自己不同的技術特點,在不同覆蓋范圍或應用區域內,與公眾移動通信網絡形成有效互補。
各層面上的技術創新使得創新的深度、廣度不斷加深擴大,無線通信技術開始滲透到每個角落:個人、家庭、城市,各行各業都無法脫離無線技術的覆蓋范圍,超寬帶(UWB)、藍牙、RFID、認知無線電、ZigBee、自由空間光系統等都找到了發力點。移動通信和無線技術會徹底擺脫“補充手段”的地位,在越來越多的行業應用和個人應用中成為“最佳”的技術手段。
移動運營商如何定位?
科學技術的發展,總是讓新生事物擁有更快的發展速度和更大的發展潛力。據ITU的統計,移動通信的發展速度是固定通信發展速度的2倍,而互聯網的發展速度又是移動通信發展的2倍。而同時在融合的發展趨勢作用下,可以想象,未來的通信網絡和業務會發生著根本性的變化,一是服務內容的變化,20世紀是電話的時代,21世紀是信息的時代,是一個信息和知識成為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和基本要素的時代。在這個時代中,人們更加需要信息,需要隨時隨地地獲取信息。所以必然會發生以電話為主的通信服務向以數據為主的信息通信服務的轉移,形成由網絡運營者、內容提供者、服務運營者、批發運營者和零售運營者等組成的新的價值鏈。二是服務主體的變化,從人與人之間的通信擴展到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通信,物(即機器)參與的通信和應用主要指通信網絡針對設備或者機器所提供的應用,包含各種環境下實現的多種應用,包括安全業務、對汽車等設備的監控、自動儀表的測量和數據讀取、設備維護業務、販賣機狀態監測、各種公眾設施的流量監測業務、車隊管理工業處理自動化和遠程信息處理等。那么,移動運營商也要順應根本性的變化而重新審視自身的位置。
在未來的通信市場,傳統的話音業務只能作為一個基本的通信服務,綜合的、融合的信息服務會成為主流。也就意味著話音價值將嚴重衰減,同時絕大多數新增客戶為低價值客戶,且越來越低價值化,所以一方面需要企業提高整體運營效益,另一方面運營商要找到新的收入增長點。答案是毫無疑義的,全球的移動運營商都在不遺余力發展移動增值服務,數據業務在移動用戶ARPU中的比例在穩步提升:日韓的移動運營商數據業務收入已經接近和超過30%;歐洲運營商占比20%以上,我國的移動運營商也已經接近或超過了歐洲運營商的水平。從具體的業務上看,移動業務的一個發展趨勢是與互聯網的業務趨同,手機電視、移動廣告和移動搜索等業務的出現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在上述比較成熟的互聯網應用在移動網絡上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時,一些互聯網新興業務也在逐步走上移動互聯網,拍賣、博客等互聯網新興的應用正在逐步移動化,這些新興的應用雖然在互聯網上的商業模式還沒有成熟,但并不妨礙被迅速“克隆”到移動網絡上。由此產生這樣的一個定位問題:在互聯網業務的免費運營模式中,傳統的電信運營商(固網運營商)更多的時候起到的是管道的作用。那么未來的移動互聯網業務的運營模式中,移動運營商怎么擺正自己的位置?筆者認為,這個問題對于不同國家的運營商可能有不同的解決方案,針對不同類型的移動業務也有所不同。比如在信息服務和電子商務市場上,日韓的移動運營商具備了很強的產業控制能力,在業務的規劃、制作、推廣、用戶的使用習慣培養、產業鏈協調等,運營商都起到主導的作用,所以無論是信息類服務還是行業應用類服務,運營商都能再造競爭優勢。但是在通信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歐美市場,媒體、傳統的服務行業則有更強的品牌效應、服務能力等,所以移動運營商的定位則更多要起到公共技術支撐平臺的作用。對應我國的移動運營商,其實已經具備很多優勢:資本實力、品牌、技術能力等,向其他傳統價值鏈獲取新的價值的同時創造傳統價值鏈上的新價值,可以保證持續高速發展。但是從“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泛在網絡這個移動通信發展方向看,人與物、物與物通信變得越來越重要,人與物、物與物的通信包括物流網絡、傳感器網絡、資金流、信息流、物流、家庭網絡等等,這些業務還沒有得到深度開發和拓展,而這種深度開發和挖掘需要各方的高度協調和配合,移動運營商要起到的更多是產業鏈協調、網絡技術支撐的作用,另外用戶的培訓與教育的功能要加強。
未來采取何種管制策略?
電信市場監管政策的制定,一般基于以下的幾個基本原則:一是保證稀有資源的最優化使用;二是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三是保證用戶的利益。這些基本原則是不會隨著新技術和新業務的出現而改變的。但是,在移動通信高速發展的大環境下,對移動通信的具體監管政策措施可能需要加以調整。
在移動通信領域實際已經涉及到通信、信息服務、廣電、文化、內容等多個產業領域,并與金融、交通、教育、醫療、物流等許多產業有密切關系,不能簡單建立一個移動通信服務和移動通信應用的管制體系,而可能要建立一個公正、有效、透明和脫離于特定技術的管制框架。具體說來,在具體的業務許可管理上,要建立適合融合環境統一的市場許可制度,而且在制定具體的業務監管措施時需要與傳統業務的監管措施相適應。另外,網絡的融合其實是異質網絡間的鏈接,因此網絡之間的互聯互通問題,尤其是信息網絡與基于RFID和傳感器物質網絡的融合將帶來更為復雜的互聯互通問題。
政府對移動通信以及各種無線通信的監管,一個非常重要的著力點是在頻譜資源管理上。業務需求的迅速提高要求監管部門實現頻率的最優管理,甚至會對已有頻率分配產生影響。具體說來未來的頻譜管理需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頻譜資源更加緊缺,二是融合頻譜的管理要加強。無線技術的發展以及無線應用的推廣都需要頻譜資源的支持。由于頻譜資源是有限的,頻譜的再分配問題成為技術和通信工業的難題。因此要開發更多的可用頻率資源,歐盟委員會7月初就公布了一份政策文件,提議進一步放寬現行的頻譜管理規則,更為靈活地應用無線電頻譜,以滿足各種無線通信業務的頻譜需求。在該文件中,歐盟委員會指出,現行的頻譜管理規則已明顯落后于移動、電視和互聯網服務的融合步伐,而許多新型服務又都采用無線通信方式。為應對迅速變化的市場,歐盟有必要引入新的頻譜管理辦法,減少在獲得和使用頻譜方面的限制,鼓勵創新,消除阻礙無線通信發展的因素。另外,歐盟委員會負責信息社會和媒體事務的專員雷丁女士表示,為鼓勵市場發展,歐洲必須充分發掘某些頻段的潛力,使之應用于更多新興的無線產品和服務。歐盟委員會將放寬相關的監管條件,為行業提供新的機會。但是開發新的頻率資源可能會產生對已經在用的頻率資源的沖擊,改變原來傳統的頻率分配。例如,FCC就明確表示過將重新配置廣播電視和無線設備的頻譜(spectrum)范圍,并且將頻譜范圍擴展到5GHz。2007年7月30日,美國FCC通過了把原模擬電視700MHz頻譜中的62MHz頻段拍賣的規則,對商業頻譜持有者提出了平臺開放規則,其中提出開放平臺的規則。即為了促進寬帶市場的競爭,推動創新和投資以及滿足城市、鄉村地區對下一代無線寬帶業務的需求,規定了700MHz頻譜中22M的UpperC頻段的執照持有者應提供一個對設備和應用更加開放的平臺。這一頻段的中標者要允許消費者、設備制造商、第三方應用開發商,在利用該頻段建設的無線網絡中使用任何設備或應用軟件,體現未來頻譜管理的“共用和融合”的基本思路。因此,未來融合的頻率資源會變得越來越多,廣播頻率與地面通信頻率、衛星頻率與地面通信頻率的共同等,為了達到頻率使用的有效性和提高新技術的效率,監管部門要建立和調整有關融合頻譜管理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