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監理招標公告(第二次)
作者:周軍收集
                        來源:來源網絡(侵權刪)
                        日期:2008-09-27 09:57:43
                    摘要: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下稱本項目)已由浙發改函[2008]175號文批準建設。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下稱招標人)為本項目的業主,并負責本項目的招標采購。
                    
                      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下稱本項目)已由浙發改函[2008]175號文批準建設。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下稱招標人)為本項目的業主,并負責本項目的招標采購。因第一次監理公開招標至投標截止期,投標人少于3個,現決定對該項目監理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強制性資格條件和主要工程數量詳見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標投標網(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網()、遠大咨詢網(http://www.ydsws.com)。 
1、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以“RFID有源電子標簽+非接觸式IC卡”相結合的核心技術,通過分階段對已建成通車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進行一系列的改造、更新,建設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網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實現高速公路運行車輛通行路徑準確的識別和通行費準確的拆分。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分兩個階段實施,本次招標為兩個階段工程的監理招標,設1個監理合同段。
2、本次招標的監理合同段,主要內容為:
(1)監理合同段:
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包括第一、第二階段)的施工監理;監理服務期27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9個月(第一階段施工期3個月,第二階段施工期6個月)(包括施工圖補充設計),試運行期監理6個月(第一階段試運行期3個月,第二階段試運行期3個月),缺陷責任期監理12個月。
3、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核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建設部)核發的機電工程甲級監理資質,且具有高速公路機電三大系統工程監理經歷的監理單位均可參加監理合同段的投標。
4、投標人可于2008年9月24日至9月28日14:00~16:00(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到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302室,聯系電話:0571-87630257)洽購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標前會議與現場考察。
6、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先辦理好投標人交易檔案登記手續,交易檔案登記申辦事項,請登錄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7、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繳納開標日當月的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8、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10月14日10:30,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
單 位: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
電 話:0571-87630252
9、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時間在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席。
10、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3.3條的規定提交5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電匯)。銀行電匯必須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劃撥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上,銀行電匯的匯款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招標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號
郵 編:310009
聯系人:朱麗君
電 話:0571-85300245
傳 真:0571-85391248
招標代理:浙江遠大公路水運工程咨詢事務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區朝暉路203號深藍廣場辦公樓1305室
郵 編:310014
網 址:http://www.ydsws.com
郵 箱:zhaosg@ydsws.com(提問專用)
電 話:0571-87825213
傳 真:0571-87831861
聯系人:趙曙光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2008年9月23日
                    
                1、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以“RFID有源電子標簽+非接觸式IC卡”相結合的核心技術,通過分階段對已建成通車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進行一系列的改造、更新,建設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網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實現高速公路運行車輛通行路徑準確的識別和通行費準確的拆分。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分兩個階段實施,本次招標為兩個階段工程的監理招標,設1個監理合同段。
2、本次招標的監理合同段,主要內容為:
(1)監理合同段:
浙江省高速公路二義性路徑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包括第一、第二階段)的施工監理;監理服務期27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9個月(第一階段施工期3個月,第二階段施工期6個月)(包括施工圖補充設計),試運行期監理6個月(第一階段試運行期3個月,第二階段試運行期3個月),缺陷責任期監理12個月。
3、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核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建設部)核發的機電工程甲級監理資質,且具有高速公路機電三大系統工程監理經歷的監理單位均可參加監理合同段的投標。
4、投標人可于2008年9月24日至9月28日14:00~16:00(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到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302室,聯系電話:0571-87630257)洽購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標前會議與現場考察。
6、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先辦理好投標人交易檔案登記手續,交易檔案登記申辦事項,請登錄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7、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繳納開標日當月的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8、投標文件送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10月14日10:30,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
單 位: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
電 話:0571-87630252
9、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時間在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席。
10、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3.3條的規定提交5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電匯)。銀行電匯必須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劃撥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上,銀行電匯的匯款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招標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號
郵 編:310009
聯系人:朱麗君
電 話:0571-85300245
傳 真:0571-85391248
招標代理:浙江遠大公路水運工程咨詢事務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區朝暉路203號深藍廣場辦公樓1305室
郵 編:310014
網 址:http://www.ydsws.com
郵 箱:zhaosg@ydsws.com(提問專用)
電 話:0571-87825213
傳 真:0571-87831861
聯系人:趙曙光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2008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