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思創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近日,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瑞思創”)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特發布公告稱將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其原文如下:
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規范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瑞思創”) 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 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募集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現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計劃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到位和管理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433號”文核準,中瑞思創首 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700 萬股。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58 元(“元”指“人民幣元”,以下同), 募集資金總額為98,600.0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4,511.71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94,088.29萬元。公司上述募集資金已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出具的“天健驗[2010]第99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公司已將全部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
根據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將用于投資建設以下項目:“電子商品防盜射頻軟標簽及RFID應答器技術改造項目”、“電子商品防盜硬標簽技術改造項目”兩個項目預計投資總額為人民幣17,075.00萬元,除上述項目外,其余部分資金77,013.29萬元為超募資金。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經公司2010年7月26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以募集資金29,519,900.00元人民幣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截止目前,超募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管理,尚未使用。
二、本次部分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
為了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內部治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公司目前的流動資金需求及財務情況,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以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的需要。
三、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日常流動資金不足
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自有可用于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不足2,500萬元,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可保障2012年的運營資金充沛。
(二)業務開展需要
1、由于近年來,公司訂單同比逐年增多,對應增加的原材料采購金額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增大;同時,為了提高公司產品訂單的發貨效率,以應對瞬息變化的市場情況,公司需要相應增加存貨量,也增大了對流動資金的需求。預計明年
2、為培養和鞏固長期優質客戶群,公司給予部分重點優質客戶一定的信用額度,增大了對流動資金的需求。
預計2012年,公司同比2011年需增加業務流動資金約3000萬元。
(三)投資項目費用增加
今年以來,公司繼續堅持既定發展戰略,積極、審慎的展開各項收購兼并業務,已利用自有資金成功收購The Big Space Ltd、合資設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思創理德物聯科技有限公司。為保證上述項目后期的運營費用及今后投資項目的前期費用約折合人民幣6000萬元左右,能按時支付不受影響,故需補充流動資金。
(四)人力成本上漲
2011年初,公司按杭州市政府規定大幅上調了員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社保繳納金額也相應增加。同時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張,公司員工人數呈逐年增長態勢,由此帶來的人力成本、辦公費用等的同步增加,加大了公司對流動資金的需求。
預計2012年,公司同比2011年需增加人力成本約1000萬元。
同時,公司使用超募資金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按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6.1%計算,可為公司減少利息負擔305萬元。綜上所述,為了滿足公司業務持續發展的需要,緩解公司面臨的資金需求壓力,提高資金利用率,提升公司經營效益。因此,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公司確認和承諾
(一)公司確認上市至今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最近十二個月內未使用超募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及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二)本公司承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將上述資金用于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
五、相關審核和批準程序
(一)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決議公告詳見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二)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核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決議公告詳見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三)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認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日常經營所需的
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滿足公司業務增長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并承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將上述資金用于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
上述部分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相關規定。
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10,000萬元永久性補充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具體內容詳見中國證監會指定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
(四)公司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出具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最近十二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同時公司承諾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將上述資金用于開展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以及為他人提供財務資助等。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獨立董事、監事會均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沒有與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修訂)》等有關規定;
3、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有助于充實公司的日常流動資金、提升公司財務支付能力、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符合全體股東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薦人將持續關注公司其余超募資金的使用情況,督促公司在實際使用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確保該部分資金的使用決策程序合法合規,且投資于公司的主營業務,不作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等,切實履行保薦人職責和義務,保障全體股東利益,并對超募資金實際使用及時發表明確保薦意見。
保薦人對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備查文件:
1、《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4、《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中瑞思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