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智能交通系統輕松抓拍亂扔亂吐
“對機動車司乘人員亂扔垃圾雜物進行教育乃至處罰,我們一直都想開展這項工作,但以前取證相對困難,現在有了智能交通系統,我們以后取證就容易多了!”昨天,市城管局執法監察分局局長黃永明對記者說。
以前靠工作人員
拿著DV拍攝取證
黃永明說,在2011年我市創文期間,該局就對行人、機動車司乘人員亂扔垃圾雜物開展執法行動,當年取證主要靠工作人員拿著DV,在人流密集處、公交車站、商場等近距離現場拍攝。“這種方式對行人取證就比較容易,近距離拍攝后當場處罰50元。但對機動車司乘人員執法比較難,因為在機動車上扔垃圾是瞬間行為,瞬間取證太難了,工作人員曾經嘗試駕駛車輛沿途捕捉拍攝,或者站在路口守候,但那些司乘人員一見工作人員在拍攝,就不會立即扔垃圾。另外,工作人員站在馬路中間拍攝車輛取證也比較危險。”黃永明說。
據悉,2011年,該局組織開展了12次專項行動,現場糾正和警告教育了100多人,累計處罰了15宗,共處罰款750元。2012年,該局分別在東湖廣場、地王廣場、城軌站、五邑城、河南等公共場地組織開展了5次專項執法,現場勸導教育了80多人次。
“以前拍攝取證難,而且布點少;現在政府投資建設了強大的智能交通系統,各主干道新裝的一批千萬像素的高清攝像頭(以前只有80萬像素)將輕松抓拍到各類違法行為,機動車司乘人員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巾、雜物等將無所遁形,我們可以利用智能設備取證處罰。”
用掛號信的方式
向違規者發通知
據悉,城管部門負責處罰機動車司乘人員亂扔亂吐等行為。該局將利用交警的智能交通系統設備取證,再根據《行政處罰法》的流程進行執法,向違規者用掛號信的方式發出《行政執法詢問通知書》,通知車主前來做詢問筆錄,確認相關違法行為后進行處罰。“如果車主拒不前來處理或拒不繳納罰款,我們將通過法院強制執行。”黃永明說,“另外,城管部門與交警部門建立信息互通,不會一事兩罰,城管部門按《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有關法規處罰車主后,交警部門不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車主。”
黃永明表示,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路上經常可見飲料盒、汽水瓶、紙巾、零食膠袋、煙頭、口水等垃圾,很多市民亂扔雜物、煙頭、垃圾,隨地吐痰都形成了幾十年的習慣,我們希望不斷宣傳報道、教育執法,改變機動車司乘人員亂扔亂吐的陋習,提高市民素質。”(RFID世界網編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