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沒法賠?“預付卡保險”不保險

代官山總部辦公室人去樓空,門口貼著收房告知書、電費欠繳通知。 IC
“看了新聞后才知道,代官山已經關門了。”7月28日下午,多名消費者來到代官山總部——上海展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展圓公司)在徐匯區虹橋路的辦公室,試圖挽回自己購買會員卡的損失,但這里大門緊閉,只有一張收房告知書貼在門口。更讓消費者氣憤的是,代官山總部從今年春節后基本處在無人辦公的狀態,但其門店依然鼓勵消費者辦理預付會員卡,“這不是存心圈錢嗎?太過分了!”
據悉,展圓公司早前投保過由本市共保體承保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履約保證保險。但由于展圓公司有預謀失聯,且公司所有信息資料和人員無法對接,所以共保體和上海市商務委暫時都還未拿到其預付卡買賣及消費的相關信息,預付卡消費者也無法證明卡內余額,因此暫時不能賠付。目前共保體正在與市商務委積極尋找解決辦法。
總部今年春節后瀕臨倒閉
今年5月,消費者朱小姐辦理了代官山的會員金卡,充值3000元。沒想到這張卡才用了一次,辦卡的門店就突然停業了,卡里還剩2700多元。
代官山總部辦公室位于虹橋路元福大廈27樓的2704、2705室。據元福大廈物業工作人員透露,從今年春節以后,2704、2705兩間辦公室就基本沒人上班了。這家公司開了有八九年,最早的辦公室在15樓,后來職員多了,又在27樓弄了兩間辦公室。最多的時候,有40多個人在此辦公。但是從今年3月開始,上班的人只剩兩三個了,聽他們員工說,公司快不行了。
得知此事,朱小姐更加氣憤,“這么說來,代官山在3月就基本處于倒閉狀態,可是門店直到5月還在讓消費者辦理預付會員卡,這不明擺著圈錢嗎?”
據悉,展圓公司除了拖欠供應商1000多萬元貨款,還拖欠物業費、電費、員工工資等多筆款項。
辦公室5月已掛牌出售
7月28日,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元福大廈2705室的原業主就是展圓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名臺商,而該房屋已于今年5月初在房產中介掛牌出售。
記者從房產中介處獲悉,元福大廈2705室在5月初掛牌后,不到半個月即以500余萬元售出,賣方委托人的確操著一口臺灣口音的普通話。“這套房屋成交很快,買方看了一次就確定了購房意向,而最后的成交價也是賣方讓利的。”中介業務員說,基于隱私保護,客戶的詳細資料不方便透露。
隨后,記者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到,展圓公司于2006年1月27日注冊成立,屬于外資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為300萬美元。
7月28日,市工商部門表示,將協助消費者和供應商登記信息,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該企業的信息納入誠信經營黑名單,對公司法人今后的經營行為進行限制。
保險理賠程序無法啟動
上海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履約保證保險共保體前不久啟動。所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履約保證保險”,是指當預付卡企業申請破產且被依法裁定、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被備案機關處以最高限額的行政處罰,企業拒絕履行或無法履行兌付商品或服務的義務,并且未能退還卡內預收的資金余額時,持卡消費者可以依據保險合同約定獲得相應的保險賠償。
朱小姐也曾致電市商務委,被告知代官山雖然購買過預付卡履約保證保險,但目前還不能賠付,原因是“公司跑路了,無法進行清算,自然就無法啟動保險理賠程序。”電話中,市商務委共保體組的工作人員告訴朱小姐,根據保險合同,其約定的賠付條件有多條,包括預付卡企業已被裁定破產、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被備案機關處以最高限額行政處罰導致企業拒絕或無法履行兌付義務,而商家跑路關門則不在其中,“現在人都找不到了,保險流程走不下去。”
另外,僅憑消費者一張小票,也無法證明會員卡內真實余額究竟有多少。“小票不能作為依據,還是需要看系統內金額和預付卡內的交易數據。”一保險業內人士表示,保險公司需要消費者或者商務委提供預付卡發卡企業的有效卡的交易數據、余額,明確消費者手中卡內的余額究竟是多少,這在法律上稱之為“確權”。
但對于消費者而言,要提供這些數據基本是不可能的。“消費者作為個體怎么獲得企業的數據?我們一開始就認為企業曾在商務委備案、買過保險,總歸就放心了。現在發現這個保險或者是相關條例起不到保障作用,這讓我很難理解。”朱小姐說。
[律師建議]
建統一數據庫監管
預付卡的消費明細
上海紐邁律師事務所方正宇律師表示,商務部在2012年頒發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發卡企業必須到例如商委這樣的機關備案登記。“備案時,除了一些書面材料,還有一個專門的資金監管要求。根據企業的性質,備案機關會依據上一季度企業所收到的預付款金額,按照20%至40%的比例存入銀行專門的資金存款協議。”方正宇說:“這個賬號處于監管狀態,作為保證金的性質,備案機關起到的是看門人作用。”
方正宇指出,根據現行的保證金制度,是要求商家每季度備案更新一次數據,這在時間上可能有一定滯后。“如果企業短時間內蓄意發卡收攏資金,監管部門可能無法及時察覺,導致前期繳納的保證金沒有辦法支撐所有的后續賠付。”此外,在《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指出企業一旦出現“跑路”等問題,是否可以直接把這筆資金進行劃撥。雖然資金處在監管狀態,但它的所有權仍屬于發卡機構。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指出可以直接對這筆資金進行劃轉,因此理論上來說,可能需要消費者提起專門訴訟,以原告的形式向被告要求返還。勝訴之后,才能考慮是否可以從上述資金中進行相應的劃撥。“這種處理方式的周期一般較長,但也能夠解釋此次代官山事件后為何沒有立刻進行資金的返還。”
另一方面,企業盡管購買了預付卡履約保證保險,但如果像代官山這樣“跑路”、失聯的話,主管部門拿不到企業的數據庫,清算無法進行,賠付也就無從談起。“主管部門是否能建立一個統一的數據庫,把預付卡發卡企業的消費交易數據也納入監管范圍,這樣一旦企業跑路了,那么主管部門能夠請第三方進行獨立核算,然后要求保險公司根據核算數據,對消費者會員卡內金額進行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