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解公交卡 非法充值販賣牟利4萬
 
被指控篡改市政公交一卡通數據,為42張一卡通非法充值4萬余元進行消費或銷售,昨天上午,34歲的蔣某涉嫌犯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朝陽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11月以來,蔣某用筆記本電腦、讀卡器等設備,修改由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推出的第一代一卡通內的數據,為42張一卡通非法充值4萬余元。后蔣某在十里河附近一加油站及肯德基等地消費,致一卡通公司損失8000余元;2014年1月1日,在西城區長安商場,蔣某以4000余元的價格賣給賈女士5張一卡通;2014年1月20日,在石景山區山姆會員店,蔣某用3張一卡通換取鄭女士價值2500元的家樂福購物卡。
鄭女士證言顯示,當時該3張一卡通均能在商場柜臺上驗看金額,每張卡內有900元。可后來刷卡消費時均沒有消費成功,“只能坐公交車,其他消費都不行。”原來,此時一卡通公司已經發現有卡片交易異常,將這批卡列入了監控黑名單。
蔣某辯稱其沒有一卡通數據的軟件和程序,他在肯德基消費用的一卡通都是從趕集網、58同城等網上買的打折卡。他也沒有用一卡通換取家樂福購物卡。至于公訴人所指從其身上、住處查獲的10張一卡通,并從其住處起獲的讀卡器、寫卡器、針孔攝像頭及藍光傳輸器等證據,蔣某辯稱,這些用品都是其平時正常使用的,“有些是買來的,有些是撿的。”至于司法鑒定出其筆記本電腦上還裝有相關驅動軟件,通過技術手段查出100多個一卡通數據及42張一卡通余額被改寫等情況,蔣某辯稱,其電腦曾經被送到維修公司維修過,他不知道自己的電腦上為何有這些數據。
相關監控顯示,一名叫李丹的女子曾指認蔣某化名“劉華”,交給她12張一卡通,在左家莊附近一加油站辦理了12張加油卡,蔣某對此予以否認。
蔣某的辯護律師為其做罪輕辯護。該律師稱,蔣某社會危害性不大,主觀惡性不強,故建議法庭能給蔣某一個從新改過的機會。
公訴人認為,蔣某篡改公交一卡通非法充值已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蔣某拒不認罪,其社會危害性大,故建議量刑在2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案未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