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態均衡與城鄉互補中創建“智慧城市”
通過信息化戰略的推進,積極培育和大力促進社會力量的成長壯大,充分提升社會自組織能力,實現社會活動體系和經濟活動體系的平衡,是“智慧城市”研究者們應積極面對的一個緊迫課題。
目前,在全球“智慧風潮”和相關政策的促進下,我國很多地方紛紛提出創建“智慧城市”的口號,將建設“智慧城市”作為培育競爭力、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市民就業、搶占未來科技制高點的重要戰略。但是,應當看到,目前的“智慧城市”實踐多屬于概念構建期,人們對“智慧城市”的理解也僅僅局限于物聯網、互聯網、云計算等智能城市或數字城市層面,各大媒體出現的“智慧城市”也讓人難以區別哪些是城市營銷的手段,哪些是城市建設的實況。“智慧城市”應當是對城市美好前景的綜合描述,技術進步是“智慧城市”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因此,從超越技術進步的視角關注“智慧城市”建設,是值得探究的社會話題。
在動態均衡中創建“智慧城市”
針對當前人們對“智慧城市”的理解過于偏狹的現實,我們需要采用更樸素的概念來理解廣義的“智慧城市”。從廣義的視角來看,“智慧城市”不是城市靜態目標或者理想藍圖的宣言性描述,而是運用更先進的技術解決城市發展問題的動態過程,是使城市更加高效、安全、便捷、和諧、可持續的綜合狀態,即面對城市問題的智慧應對。“智慧城市”應當盡可能優化整合各種資源,使生活在其中的人們感覺心情愉悅而不是壓力重重,即適合人的全面發展。
由是觀之,廣義的“智慧城市”是一種運用智慧動態應對城市化進程的從容狀態,其內核是城市化發展的質量導向,其形態是由精明的發展戰略引領的空間有機體。它擁有自組織能力強的社會活動體系、創新性能力強的經濟活動體系以及智能化程度高的支撐體系。
根據廣義“智慧城市”概念,可以將“智慧城市”構建為戰略層次、活動層次、物理層次三個層級和戰略體系、社會活動體系、經濟活動體系、支撐體系、空間體系五個體系。其中,支撐體系與空間體系共同組成“智慧城市”的物理發展基礎,分別以信息技術進步和空間品質優化的不斷演進,構成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平臺;社會活動體系與經濟活動體系互為關聯并相互制約,實現公平與效率的均衡;戰略體系作為統領,實現各體系的總體動態均衡。譬如,倘若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這兩個體系的動態平衡超出了合理區間范圍,則容易導致社會、經濟甚至更大范圍的城市系統崩潰,此時,戰略體系將發揮均衡作用。
在城鄉互哺中創建“智慧城市”
從某種意義上說,當今中國社會已經發展到“城市社會”作為主導狀態的時期。但是,在中國快速城鎮化的進程中,社會發育仍然以血緣關系為主要紐帶,經濟發展仍然以總量增長為主要目標,快速而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并不必然形成良好的城市社區。在這種情勢下,與“城市社會”相對存在的“鄉村社會”必須智慧地進行應對,總的原則是:一方面應強調城市對鄉村的資源和利益反哺;另一方面應充分發揮鄉村原生的自組織能力,探索一種高品質的城鄉關系。
當前,從中央到地方都強調統籌城鄉發展,積極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和建設美麗中國,這些做法都值得充分肯定。因為鄉村與城市一樣,急需實現現代化,急需提升生活設施、配套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但應當看到,鄉村的現代化不僅僅是物質生活的豐富,還應該保留鄉村特有的社會和文化屬性。從理論上來看,鄉村與城市的文化是異質的,相比而言,城市社會復雜性更高、包容性更強,而鄉村社會要弱一些。但鄉村社會往往是基于血緣、地緣而形成的一個極為穩固的社會共同體,在遇到與集體利益有關的問題時,會爆發出更為強大的力量。這種文化上的差異給我們推進新型城鎮化進、實現城鄉無差別化最終目標帶來巨大挑戰。
信息化是城鄉走向無差別化的主要途徑。現今社會,信息獲得的渠道已無時空障礙,且信息的“在場性”和及時性均已大大提高,鄉村社會有可能在信息化建設方面首先與城市完全同步,成為帶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建設的突破口,最終實現高品質城市化的總體目標。這里的關鍵在于頂層設計能否在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的供給方面向相對“弱勢”的鄉村地區和流動人群傾斜,而不是仍然集中在“強勢”的大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