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對于無線電管理工作來說,是個值得紀念的月份。1993年9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簡稱《條列》)。《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無線電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軌道,也讓無線電技術從幕后走向前臺,由單純地為國防建設服務向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等多元化服務轉變。今天,無線電技術廣泛應用于通信、廣播、交通、氣象、航空、航天、漁業等國民經濟的多個領域,在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經濟結構調整中,無線電頻譜資源也將發揮其獨特支撐作用。作為稀缺的國家戰略資源,無線電頻譜資源在我國經濟發展中有著怎樣的意義和價值,在新形勢下面臨著怎樣的挑戰,我國無線電管理機構又將如何實施有效管理?日前,本報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采訪了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局長謝飛波。